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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物流相关国家标准的梳理

2026-10-04 慕飞鸿 政策规划与区域格局 阅读 58 评论 0
农产品流通研究|六、主体与运营 | 1、市场主体与政策| 80 政策规划与区域格局 |
冷链物流国家标准分 3 层:强制性的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推荐性的基础与作业标准、设施设备与安全标准。核心是 GB 31605-2020,它是冷链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2020 年 9 月 11 日发布、2021 年 3 月 11 日实施,把需冷冻食品的运输与储存温度定为不高于 -18℃、需冷藏食品定为 0℃ 至 10℃。

关键词 冷链物流国家标准GB 31605-2020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交接规范强制性标准

关键数据
冷冻食品运输储存温度上限
-18℃
GB 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冷藏食品运输储存温度区间
0 至 10℃
GB 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运输温度记录间隔上限
10分钟
GB 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交接记录最短保存期
6个月
GB/T 40956-2021《食品冷链物流交接规范》
农食冷链标准数量
296项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冷链物流标准目录(2025版)》
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数
249家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

一、强制性标准 GB 31605-2020

GB 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联合发布,2021 年 3 月 11 日实施。它是我国冷链物流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强制性条文约束,企业不能选择性执行。

标准分 9 个部分: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交接、运输配送、储存、人员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适用于各类食品出厂后到销售前需要温度控制的物流过程。

温度限值写得具体:需冷冻的食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温度不应高于 -18℃;需冷藏的食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温度应在 0℃ 至 10℃。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应连续实时监测,记录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10 分钟。

冷链国家标准的 3 个层次

图 1 冷链国家标准的 3 个层次

二、基础标准 GB/T 28577-2021

GB/T 28577-2021《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发布,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替代 2012 版同名标准。它是冷链物流领域的基础性推荐标准,从温度带和作业环节 2 个维度做划分。

按温度带划分,冷链物流分为超低温物流、冷冻物流、冰温物流、冷藏物流和其他控温物流。按服务对象划分,包括食品冷链物流、花卉植物冷链物流、医药冷链物流、化学品冷链物流和其他冷链物流。

按作业环节划分,覆盖原料采购、加工、贮藏、运输、配送、销售等环节。标准要求冷链物流各环节之间实现衔接,任何环节的温度偏差都可能导致整个链条失效。

冷链各环节的温度限值

图 2 冷链各环节的温度限值

三、交接环节 GB/T 40956-2021

GB/T 40956-2021《食品冷链物流交接规范》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发布,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负责解读。标准引用 GB 31605-2020 的两个术语:食品冷链物流和交接。

总体要求覆盖交接方式、交接人员、交接时间、交接温度、交接记录、交接设施设备和异常处理。标准分别规定入库交接、出库交接和配送交接的流程与要求,入库与出库的区别在于前者查在途温度、后者查在库温度;配送交接含配送到店和配送到家两种模式,到家环节又区分消费者本人签收、委托代收和自提柜代存 3 种场景。

记录保存期有硬指标:交接记录应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 6 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交接时温度或食品状态异常的,不予接收。

交接作业的 4 个环节

图 3 交接作业的 4 个环节

四、追溯与信息管理

追溯环节的现行标准是 GB/T 28843-2024《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2024 年 5 月 28 日发布、2024 年 9 月 1 日实施。

信息管理依据 GB/T 36088-2018《冷链物流信息管理要求》,该标准提出信息管理的实时性、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连续性原则,要求纸质记录及时归档、电子记录及时备份,记录至少保存 2 年,各环节交接时做到信息共享。

两份标准是配套关系。GB/T 40956-2021 明确要求,交接双方应按照 GB/T 36088-2018 的规定对冷链物流各环节的信息进行记录与管理,保持交接全程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五、品类作业标准的细分

品类作业标准的覆盖在加密。GB/T 24616-2019《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发布、2020 年 3 月 1 日实施,规范冷藏冷冻食品的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果蔬品类的标准是 GB/T 33129-2016《新鲜水果、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操作规程》,2016 年 10 月 13 日发布、2017 年 5 月 1 日实施,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规定包装、预冷和冷链运输 3 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包装材料须符合 GB/T 6543、GB/T 6980、GB/T 5737 等标准。

产地与水产各有专门标准。GB/T 42503-2023《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规范》填补了产地冷链物流规范的空白;GB/T 31080-2025《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发布、2025 年 11 月 1 日实施。

六、设施设备与冷库安全

设施设备端的核心标准是 GB 50072-2021《冷库设计标准》,2021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原 GB 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同时废止。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食品冷库,对总平面布置、库房建筑、结构设计、保温隔热、制冷系统、电气系统、给水排水及安全设施作出规定,其中包含 12 条强制性条文。

施工验收依据 GB 51440-2021《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同样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覆盖土建、隔汽、保温隔热、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冷库门、制冷设备安装、制冷管道施工和工程验收。

安全与能效另有标准。GB/T 28009-2025《冷库安全规程》于 2026 年 3 月 1 日实施,全部代替 GB/T 28009-2011;GB 44015-2024《冷库(箱)和压缩冷凝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发布、2025 年 2 月 1 日实施。

七、服务能力评估

GB/T 31086-2025《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能力要求与评估指标》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发布、2025 年 6 月 1 日实施,规定冷链物流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能力等级划分及评估指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依据这一标准,已累计培育 249 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

统计口径也有了标准。GB/T 45442-2025《冷链物流统计指标体系》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发布、2025 年 6 月 1 日实施,为行业数据提供统一的采集与口径基础。

作业规范方面,GB/T 31078-2024《低温仓储作业规范》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发布、2024 年 11 月 1 日实施。

八、标准数量与体系框架

标准的数量在快速累积。《冷链物流标准目录(2025版)》显示,农食冷链相关标准从 2020 年的 183 项增至 2025 年的 296 项,其中包含 131 项国家标准和 165 项行业标准,覆盖产地到餐桌的冷链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十四五期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完成 12 项国家标准和 6 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归口机构是 TC269/SC5,即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

另一个统计口径来自《标准科学》期刊的梳理:我国冷链物流现行国家标准涉及 6 大类共 335 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 22 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313 项;按类别看,设施设备与器具类数量最多,有 82 项,信息类 75 项,其他相关类 21 项。

农食冷链标准的构成

图 4 农食冷链标准的构成

九、与国际标准的衔接

中国牵头制定并发布的 ISO 31511:2024《冷链物流无接触配送要求》已经落地,对应的国家标准《冷链物流无接触配送要求》正在推进,目的是实现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国际标准化组织还成立了 ISO/TC315 冷链物流技术委员会。

正在推进的标准还有一批。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2026 年下达的计划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服务规范、食品低温配送中心规划设计指南(修订)、食品冷链物流作业要求(修订)、电子商务冷链物流配送服务管理规范(修订)等。

品类的细化还在继续。果蔬冷链物流服务规范处于批准阶段,乳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作业规范已完成行业标准报批。

冷链标准的国际化路径

图 5 冷链标准的国际化路径

十、标准落地的现实约束

标准的效力分两档。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 GB 31605-2020 等少数几项,其余多为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不具强制力,落地的推力来自评估、认证与采购门槛。

执行成本是另一重约束。GB 31605-2020 要求运输过程温度连续实时监测、记录间隔不超过 10 分钟,GB/T 40956-2021 要求交接记录保存至保质期满后 6 个月,这些要求需要温湿度记录仪、信息化系统和人员配置来支撑,中小冷链企业的设备投入压力较大。

配套工具在补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联合编著了《GB 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实施指南》,为行业提供技术指导。

冷链物流国家标准以 GB 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为强制层核心,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发布、2021 年 3 月 11 日实施,把需冷冻食品的运输与储存温度定为不高于 -18℃、需冷藏食品定为 0℃ 至 10℃。推荐层由 GB/T 28577-2021、GB/T 40956-2021、GB/T 42503-2023 等构成;《冷链物流标准目录(2025版)》显示农食冷链相关标准已从 2020 年的 183 项增至 2025 年的 296 项。数量已经不是短板,强制性标准的覆盖面与企业的执行口径是接下来的变量。

行内实情

GB 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发布、2021 年 3 月 11 日实施,是我国冷链物流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需冷冻食品运输储存温度不高于 -18℃、需冷藏食品为 0℃ 至 10℃(GB 31605-2020)。
GB/T 28577-2021《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发布、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替代 2012 版;GB/T 40956-2021《食品冷链物流交接规范》同期发布实施,规定交接记录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 6 个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冷链物流标准目录(2025版)》显示农食冷链相关标准从 2020 年的 183 项增至 2025 年的 296 项,含 131 项国家标准和 165 项行业标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依据 GB/T 31086-2025《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能力要求与评估指标》已累计培育 249 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

相关问题

GB 31605-2020 为什么是强制性的
它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2021 年 3 月 11 日实施。作为我国冷链物流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它对食品冷链物流过程中的设施设备、警示标识、检查记录、信息化系统管理和温湿度要求提出了具体要求,企业不能选择性执行(GB 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交接记录要保存多久
GB/T 40956-2021 规定,交接记录应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 6 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记录内容包括交接人、交接时间、交接地点、装卸货时间、交接时的环境温度与食品温度、食品在途或在库温度,以及食品的种类、数量、质量、规格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物流包装情况(GB/T 40956-2021《食品冷链物流交接规范》)。
冷链国家标准一共有多少项
按《冷链物流标准目录(2025版)》,农食冷链相关标准从 2020 年的 183 项增至 2025 年的 296 项,含 131 项国家标准和 165 项行业标准。另一个口径来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科学》的梳理:我国冷链物流现行国家标准涉及 6 大类共 335 项,其中强制性 22 项、推荐性 313 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科学》)。
名词解释

预冷:采收或屠宰后迅速降温,以抑制呼吸与微生物活动、延长保鲜期。
冷库:用于低温贮藏的专用建筑,按温区分为高温库、低温库、速冻库等。
总第1834篇 | 六、主体与运营|80-政策规划与区域格局-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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