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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

2026-10-04 慕飞鸿 政策规划与区域格局 阅读 56 评论 0
农产品流通研究|六、主体与运营 | 1、市场主体与政策| 80 政策规划与区域格局 |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以省为实施主体,中央财政按东、中、西部确定不同支持标准,资金分 2 年安排,第 1 年先拨一部分,第 2 年看绩效评价再拨剩余。2021 年至 2022 年支持河北、陕西等 10 个省(区、市),辽宁拿到 3.5 亿元、首批 1.7 亿元到位;2022 年重心转向冷链,另支持云南、贵州等 7 个省(市)。

关键词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竞争性评审冷链物流以奖代补中央财政资金

关键数据
辽宁中央财政补助
3.5亿元
辽宁省财政厅 2021 年 8 月发布
辽宁首批下达资金
1.7亿元
辽宁省财政厅 2021 年 8 月发布
承德中央资金支持
1800万元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发布
批发市场年交易额门槛(东部)
150亿元
财政部 商务部 2021 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通知
资金用于冷链与商品化处理的比例下限
70%
财政部 商务部 2019 年农商互联工作通知
2024 年试点城市定额补助(直辖市)
4亿元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财办建〔2024〕21 号

一、从农商互联到供应链试点

这条线的起点是 2019 年的农商互联工作。财政部、商务部当年发布通知,中央财政对确定支持的省(区、市)给予每省 2 亿元资金支持,分 2 年安排,2019 年每省 1 亿元,2020 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拨付剩余资金;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和冷链物流的比例不得低于 70%。

2021 年,财政部、商务部印发通知,把工作改为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实施主体,围绕升级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强产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5 个重点方面开展。

2022 年,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印发财办建〔2022〕36 号文件,重心压到冷链物流上。

二、以省为主体的竞争性立项

资金不按地区平均分配。商务部、财政部采取因素法,综合考虑工作基础、既有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初步选择支持省份,再组织地方申报。

申报有一套固定动作:有意愿省份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按 2 年工作周期编制,5 月 20 日前报商务部、财政部;方案里要写清本地区农产品供应链发展现状、需要补齐的短板和弱项、任务内容与资金支持方式、按支持年度提出的中央财政资金绩效指标。

在地方报送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商务部、财政部组织竞争性评审,以竞争性择优方式确定最终支持省份。此前收到提前下达预算但本次未申报的省份,以及未通过评审进入最终支持范围的省份,将予以清算,收回此前已下达预算。

供应链试点的资金下拨顺序

图 1 供应链试点的资金下拨顺序

三、批发市场的准入门槛

支持范围里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符合明确的量化标准:须位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的重要节点。东部地区的年交易额不低于 150 亿元、年交易量不低于 100 万吨、至少辐射周边 5 个省份;中西部省份的年交易额不低于 80 亿元、年交易量不低于 50 万吨、至少辐射周边 3 个省份。

确定支持的省份可统筹安排使用资金,结合本地实际选择支持方向,但应至少支持 1 家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除批发市场以外,支持方向还覆盖产地流通基础设施和零售网点。产地端在就近位置建设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清洗、分拣、烘干、分级、包装等设备;零售端改造城区农贸市场和连锁生鲜超市,推动运营管理智能化。

批发市场的准入门槛

图 2 批发市场的准入门槛

四、资金拨付与绩效挂钩

中央财政按东、中、西部确定不同的支持标准,资金分 2 年安排。2021 年先行拨付部分资金,2022 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绩效评价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管理方式概括为菜单式、全公开、可追溯、问绩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采用以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以奖代补方式。

过程管理有明确节点。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在每个季度首月 10 个工作日前将上季度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表报商务部、财政部;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将工作中期进展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工作结束后 3 个月内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商务部、财政部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五、省级落地的资金规模

辽宁的案例能看清资金量级。2021 年辽宁省通过竞争性评审获得国家立项支持,中央财政补助 3.5 亿元,首批 1.7 亿元已下达到位;山东省自 2019 年国家开展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竞争立项以来连续获得立项。

河北承德争取到中央资金支持 1800 万元,研究制定《承德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打造以主城区、围场县、滦平县和隆化县为重点的 4 条农产品供应链,共 16 个项目,计划总投资近 1 亿元。

山东的支持面更大。2021 年 6 月,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1〕103 号),济南、青岛、枣庄、烟台、潍坊、济宁、威海、德州 8 市纳入试点。

试点省份的资金规模

图 3 试点省份的资金规模

六、市县级项目的遴选与公示

省级确定支持范围后,市级要在本地组织项目遴选。黑龙江 2022 年依据财办建〔2022〕36 号组织市(地)、县(市)申报和专家评审,确定支持 6 个试点市(地)和 5 个试点县(市),试点市(地)为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黑河市、绥化市(北林区)、佳木斯市(郊区),试点县(市)为宁安市、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克东县、穆棱市、五常市,公示期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至 19 日。

验收环节要落到单个项目。哈尔滨市商务局委托黑龙江晨旭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10 日至 24 日对本级 4 个试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结论为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宝鼎农产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富赛宝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验收合格并达到绩效预期。

哈尔滨试点项目的验收

图 4 哈尔滨试点项目的验收

七、资金监管的制度安排

财政资金的安全靠制度而不是人。山东的枣庄、烟台、潍坊、威海等市建立资金共管制度,由项目企业、属地县级商务部门、银行三方签订资金共管协议,设立三方监管账户。青岛市建立试点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商务、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配合,市、区(市)、企业联动的工作协作机制。

山东省商务厅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要求每个季度首月 10 个工作日前上报上季度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表;各市县建立项目月调度机制,形成项目建设和投资情况两本台账。

这些做法针对的是同一个风险点:项目分散在不同企业,资金到位后容易被挪作他用。

八、支持方向的调整与延伸

2022 年的文件把重心从全链条压到冷链。商务部在答复全国人大建议时说明,2022 年在已实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工作基础上聚焦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云南、贵州等 7 个省(市)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高冷链物流配送效率,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

产地端的设施也在同步铺开。2019 年以来,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支持各地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清洗、分拣、烘干、分级、包装等设备,增强产地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2020 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与商务部的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在产地端形成分工。

九、从供应链试点到试点城市

2024 年,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 号),把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相关资金政策适度整合。

试点分 3 批(2024 年至 2026 年)实施,建设期限 3 年。2024 年支持不超过 20 个城市,入选的有天津、石家庄、大连、哈尔滨、上海、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银川。2025 年再支持不超过 20 个城市,入选的有北京、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南京、温州、芜湖、赣州、长沙、东莞、南宁、海口、重庆、绵阳、贵阳、昆明、兰州、固原、乌鲁木齐。

补助标准按城市层级区分:直辖市 4 亿元左右,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 3 亿元左右,其他地级市 2 亿元左右;资金分两批下达,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

2024 年试点城市的定额补助

图 5 2024 年试点城市的定额补助

十、试点机制的设计意图

这套机制的共同点是把资金分两段发放。2021 年的供应链体系建设先拨部分资金,通过绩效评价后拨剩余;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补助同样分两批,第 1 年下达部分,剩余部分看绩效。

第 2 层设计是选择权下放。中央定支持方向与资金规模,省份定项目和主体,市级组织遴选和验收。2024 年的试点城市申报要求各省级部门每年推荐 1 个城市参加,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单独申报。

第 3 层设计是避免重复支持。2024 年的通知明确要求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地区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避免重叠,与中央基建投资和过往支持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等事项加强衔接。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以省为实施主体、按东中西部差异化补助、资金分 2 年拨付,2021 年至 2022 年支持河北、陕西等 10 个省(区、市),2022 年另支持云南、贵州等 7 个省(市)聚焦冷链(财政部 商务部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通知、商务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 6604 号建议的答复)。辽宁 2021 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 3.5 亿元、首批 1.7 亿元到位。这套机制把项目选择权和验收责任交给省份,资金拨付与绩效评价绑定在一起。

行内实情

财政部 商务部 2021 年印发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通知提出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实施主体,围绕升级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强产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5 个重点方面开展,中央财政按东、中、西部确定不同支持标准,分 2 年安排资金(财政部 商务部 2021 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通知)。
2021 年辽宁省通过竞争性评审获得国家立项支持,中央财政补助 3.5 亿元、首批 1.7 亿元已下达到位;辽宁省自 2019 年国家开展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竞争立项以来连续 3 年获得立项(辽宁省财政厅 2021 年 8 月发布)。
黑龙江 2022 年依据财办建〔2022〕36 号确定支持 6 个试点市(地)、5 个试点县(市);哈尔滨市 2023 年度 4 个本级试点项目于 2024 年 1 月完成验收和绩效评价,结论均为验收合格并达到绩效预期(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2 年 9 月公示、哈尔滨市商务局 2024 年 3 月公示)。

相关问题

试点的资金为什么要先拨一部分
资金分 2 年安排,2021 年先拨部分,2022 年通过绩效评价后再拨剩余。财政部、商务部的通知要求采用以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以奖代补方式,把拨付节奏与项目完成情况绑定(财政部 商务部 2021 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通知)。
批发市场进入支持范围要满足什么条件
须位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的重要节点。东部地区年交易额不低于 150 亿元、年交易量不低于 100 万吨、至少辐射周边 5 个省份;中西部省份年交易额不低于 80 亿元、年交易量不低于 50 万吨、至少辐射周边 3 个省份(财政部 商务部 2021 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通知)。
市级在试点中承担哪些环节
省级确定支持范围后,市级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确定本地试点县(市)名单并公示,项目建成后由市级商务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验收和绩效评价。黑龙江 2022 年确定支持 6 个试点市(地)和 5 个试点县(市);哈尔滨市商务局 2024 年 1 月对 4 个本级试点项目完成验收(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2 年 9 月公示、哈尔滨市商务局 2024 年 3 月公示)。
名词解释

产地仓:建在产区、承担预冷与分级集货功能的仓储节点。
保供:在灾害、疫情或价格大幅波动时保障市场供应的措施。
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政府支持并拥有较强控制力,承担保供稳价、食品安全与绿色环保等公益功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以奖代补:先由实施主体垫资完成项目,再按绩效评价结果给予财政奖励的补助方式。
冷库:用于低温贮藏的专用建筑,按温区分为高温库、低温库、速冻库等。
商品化处理:采收后为进入流通所做的预冷、清洗、分级、包装等处理的总称。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各环节的农产品组织与设施网络。
总第1832篇 | 六、主体与运营|80-政策规划与区域格局-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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