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DR 等绿色贸易壁垒与应对
关键词 EUDR 零毁林尽职调查风险分级绿色贸易壁垒可持续认证零毁林大豆
一、EUDR 的定位与覆盖范围
欧盟零毁林法规是欧盟绿色新政的一部分。Regulation (EU) 2023/1115 于 2023 年 6 月生效,取代原《欧盟木材法规》,监管范围从单一木材扩展到多类高风险商品。
覆盖七类商品及其衍生品。牛肉、可可、咖啡、棕榈油、橡胶、大豆与木材被列为核心品类,乳制品等含相关原料的下游制成品也在范围内。
欧盟委员会将定期评估是否扩大范围。法规覆盖的产品清单以附件一为准,产品是否纳入取决于其海关编码与附件一的对应关系。
二、三个合规条件
产品进入欧盟市场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须为无毁林产品,不得来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后被毁林的土地,种植橡胶也属于毁林的一种方式,但城市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等非农业用途的森林砍伐不属于条文所指的毁林。
第二,生产须符合原产国有关社会和环境方面的法律,包括人权、劳工与反腐败相关法律。
第三,须附有覆盖该产品的尽职调查声明。三个条件缺一,产品不得在欧盟市场投放或出口。
三、尽职调查的三步
经营者的尽职调查分三步。第一步是信息收集,包括产品规格与数量、供应商与买家信息、原产地的地理坐标与生产时间,以及证明合规的可验证信息。
第二步是风险评估,评估供应链复杂性、原产地的风险等级、原产国的毁林率、农业扩张率与治理情况,欧盟委员会指出可以使用空间影像工具做尽职调查。
第三步是采取风险缓解措施,把风险降至可忽略的程度。若产品全部来自被认定为低风险的国家或地区,可按简易流程做尽职调查,不必逐项完成风险评估与缓解。
四、时间表与两次推迟
法规的适用日期经过两次推迟。原定 2024 年 12 月 30 日对大中型企业生效、2025 年 6 月 30 日适用于小微企业,首次推迟到 2025 年 12 月 30 日。
第二次推迟由 Regulation (EU) 2025/2650 完成。该法规 2025 年 12 月发布,把大中型企业与下游经营者的义务推到 2026 年 12 月 30 日,微型与小型经营者及小微初级生产者推到 2027 年 6 月 30 日。
推迟的原因是执行准备不足。多个成员国、第三国与企业反映信息系统与数据准备未就绪,欧盟委员会据此提出简化与延期并行的修订,同时保留法规的环境目标。
五、风险分级与检查比例
欧盟按国家做风险分级。2025 年 5 月,欧盟委员会对相关国家划分风险等级,中国被列入低风险国家清单,同期低风险名单还包括欧盟成员国、美国、加拿大与澳大利亚。
检查比例随风险等级变化。低风险国家按 1% 的比例开展合规检查,中等风险按 3%,高风险按 9%,比例决定出口企业被抽查的概率。
低风险带来简化。来自低风险且直接向欧盟销售产品的小微供应商,可一次提交场地邮政地址声明,免于整套尽职调查义务,报告责任集中到首次投放市场的上游企业。
六、处罚与责任分配
违规的处罚力度不小。成员国监管机构可处以高达企业上一财年欧盟营业总额 4% 及以上的罚款,没收违规产品与非法收入,禁止严重或重复违规者在欧盟市场销售相关商品。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首次投放市场的经营者。按修订后的规则,提交尽职调查声明的义务与责任集中在首次把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经营者,下游经营者只需收集并保留初始声明的参考编号,不再层层提交。
信息留存有期限要求。所有经营者须按规模收集并保留供应链记录,保存期限为 5 年,供监管机构核查。
七、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中国是受监管产品的全球原材料重要供应地区。相关行业集中在咖啡、棕榈油、橡胶与木材,即使企业不直接向欧盟客户供货,产品也可能通过供应链流向欧盟企业。
影响的传导沿供应链发生。欧盟进口商为满足合规,会要求上游供应商提供地理坐标、生产时间与合法来源证明,中国供应商需要配合提供数据并调整合同条款。
数据获取的难点在小农户。从供应链起点的小农户获取地块数据耗时较长,需要多个业务部门协同,建立符合要求的供应与报告体系,这是中国企业准备工作的主要负担。
八、零毁林大豆的实践
零毁林大豆的贸易已经落地。中国首单零毁林巴西大豆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运抵天津港,订单由中粮集团旗下中粮国际与蒙牛集团旗下现代牧业在 2023 年 11 月第六届进博会上签署。
实践涉及卫星监测与第三方认证。企业通过卫星图像分析监测农田边界变化,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证书,确保大豆全程可溯源(中粮集团 2024-06-01)。
经验的复制正在进行。2024 年 5 月 18 日,中粮国际在阿根廷的首船零毁林豆粕启船赴欧盟,借鉴了巴西大豆的交易经验,把零毁林的供应模式从大豆扩展到豆粕。
九、其他绿色壁垒的叠加
零毁林以外,碳边境调节机制构成另一类约束。CBAM 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覆盖水泥、化肥、钢铁、铝、电力与氢,进口商须购买与排放对应的 CBAM 证书,证书价格跟随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配额价格。
农产品目前不在 CBAM 范围内。但按现行安排,CBAM 计划到 2030 年覆盖全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部门,届时相关农产品有可能纳入,出口企业需要关注范围扩大的动向。
可持续认证成为市场准入的补充。棕榈油可持续圆桌会议等认证帮助企业对接欧盟客户,但 EUDR 的合规不能完全依赖认证计划,认证体系与法规要求之间仍需逐项比对。
十、可持续认证的国内基础
国内可持续采购的规模在扩大。棕榈油可持续圆桌会议在中国的会员数到 2025 年底达到 529 家,认证供应链设施 474 家,认证可持续棕榈油消费量约 55 万吨,占 2024 年总消费的约 11.7%(棕榈油可持续圆桌会议)。
认证把可持续要求沿供应链传导。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棕榈油进口国,对印尼、马来西亚等出口国的生产实践有带动作用,采购标准的变化会反向影响产地。
认证与法规的衔接是关键。已参与认证的企业通过比对其现有体系与 EUDR 要求的差距,可以更快完成合规准备,认证的基础设施可以复用。
11、应对路径与落点
应对 EUDR 的核心是把追溯变成常态。企业需要建立供应链地图,把原料追溯到具体地块,记录地理坐标与生产时间,并留存可验证的合法来源证明。
系统与流程要提前搭。实现对第 n 级供应商的可见性需要数据流与合同条款的支撑,企业宜在法规生效前完成系统与合同安排的调整,避免临近生效时集中改造。
应对的落点在数据能力。合规以外,可追溯与透明的供应链还能提升采购效率与客户信任,把合规成本转化为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优势,先完成准备的企业更容易承接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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