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的利益调整与阻力
关键词 价格双轨制利益调整暗补改明补抢购风潮价格补贴改革阻力
一、改革动的是既定的利益分配
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改的是利益分配的格局。1953 年到 1992 年,粮食等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价格由国家统一规定,购销渠道由国有商业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城市居民凭票证定量供应(《人民日报》,2018 年 12 月 10 日)。
这套制度里,各方的收益是固定下来的:农民按国家定价交售,城市居民按低价购买定量粮油,国有流通企业拿补贴维持经营。改革一旦启动,这三方的账都要重算。
从 1979 年起,国家多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同时保持销售价格不动,购销倒挂的部分由财政补贴。价格一动,补贴的规模也跟着涨,利益的重新分配从价格环节开始。
二、双轨制的价差与新生的获利环节
价格双轨制从 1984 年 5 月 10 日的国发〔1984〕67 号文件起步,文件允许企业在完成指令性计划以后,把超产部分在不高于计划价格 20% 的幅度内浮动;1985 年 1 月,国务院取消 20% 的限制,超产部分的价格由供需双方议定(中国改革开放数据库《价格双轨制改革始末》,2011 年 12 月 9 日)。
同一种产品出现两种价格。1988 年,普通钢材的计划价格是每吨 700 元,市场价格是每吨 1800 元(中国改革开放数据库《价格双轨制改革始末》,2011 年 12 月 9 日)。
价差就是收益。能拿到计划内物资的一方,只要把物资转到市场上卖出,就能获得接近 1.5 倍的差价。这个差价高过正常经营的利润率,流通环节因此多出一个靠批条获利的群体。
三、倒卖提货单的获利方式
倒卖的规模可以从一张提货单上看出来。人民网刊载的党史资料记录,在天津的一家旅馆里,一位倒爷把手中的钢材提货单卖给同房间的另一位倒爷,每吨加价 200 元;第二位又卖给第三位,再加 200 元,提货单没有出旅馆就转手 4 次,每吨价格从 700 元加到 1600 元,4 个人都拿到了钱(人民网,2018 年 2 月 14 日)。
价差越大,批条越值钱。到 1989 年 3 月,市场价高出计划价的幅度分别是煤炭 149%、原油 213%、钢材 105%、木材 112%、铜 150%、铝 124%(国家物价局资料,转引自 MBA智库百科《物价闯关》)。
杭州的情况可以说明流通环节能获利多少。1988 年,杭州市物资部门和工业企业反映,市属工业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实际有 80% 以上靠市场调节,计划价与市场价的差价本就不小,加上不少经营单位在发票所列价格以外额外索取现金,原材料在流通环节转几个来回,价格已成倍上涨(经济参考报,2008 年 10 月 17 日)。
四、部门的涨价诉求与控价一方的处境
阻力也来自体制内部。1988 年 1 月 12 日,新华社播发《关于物价的通信》,稿子里记录了一个细节:每次开物价的会,生产主管部门都提出本部门产品涨价的要求,在有几十个部门参加的会上,支持物价局控价的力量只有全国总工会一家,因为全国总工会代表职工,反对涨价(经济参考报,2008 年 10 月 17 日)。
部门要涨价,是因为调价能改善本部门企业的经营;物价局要控价,是因为涨价直接传导到居民生活。同一件事上,两个方向的诉求都成立,冲突只能靠更高层的决策来平衡。
这份稿件还引用了中国社会调查系统的一项调查:1987 年有 79.9% 的人对物价上涨不满意(经济参考报,2008 年 10 月 17 日)。
五、城市消费者的承受与暗补改明补
城市居民是改革成本的直接承受方。1988 年 4 月 5 日,国务院决定放开猪肉、鲜蛋、食糖、大路菜 4 种副食品的价格,居民的价格补贴由补在经营环节的暗补改为直接补给职工的明补(人民网,2018 年 2 月 14 日)。
北京在 1988 年 5 月 15 日起执行调价,带骨带皮的统货猪肉每 500 克由 1.39 元调为 2.1 元,白皮鸡蛋每 500 克由 1.41 元调为 1.81 元;同时给国营和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每人每月补贴 10 元(人民网,2018 年 2 月 14 日)。
补在经营环节还是补在职工手里,是两种不同的利益安排。暗补保住低价,却把差额留在流通企业;明补让价格先动,再给受损的一方补偿。
六、1988 年抢购与储蓄的搬家
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居民的预期就变了。1988 年 8 月,各地出现抢购,当月全国商品零售额比 1987 年 8 月增长 38.63%;据党史资料的记载,这次抢购的商品约 60 亿元,8 月城乡储蓄存款减少 26.8 亿元,历史上 8 月出现储蓄绝对额下降的只有 1960 年、1961 年、1962 年和 1967 年(人民网,2018 年 2 月 14 日)。
储蓄搬家推高了当期的购买,商品短缺又强化了涨价预期。1988 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 18.8%,1989 年继续上涨 18.0%(国家统计局《全国各种物价总指数》)。
抢购是利益受损方用脚投的票。改革的消息与配套解释不同步,居民只能按最坏的方向准备。
七、提价收益被工业品价格抵消
农民是改革名义上的受益方,实际收益却要看比价。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工农业商品综合比价指数以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为 100,1986 年为 97.0,1990 年上升到 107.4(国家统计局《全国各种物价总指数》)。
这个指数上升,意味着同样数量的农产品能换到的工业品变少了。农民从农产品提价中得到的好处,被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消费品价格的上涨抵消。
“七五”期间的情况可以印证:主要农产品价格指数 5 年内年均上浮 9.97%,而社会零售物价指数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分别达到 10% 和 9.9%,1990 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总指数还比上年降低了 2.6 个百分点(《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再认识》,深圳改革开放文献资料库)。
八、补贴把既有格局固定下来
补贴的规模说明了利益格局的刚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显示,粮棉油价格补贴 1985 年为 198.66 亿元,1990 年为 267.61 亿元,1998 年增加到 565.04 亿元(国家统计局《政策性补贴支出》)。
补贴一旦形成,就有自我延续的惯性。1990 年国家用于粮食的亏损补贴达 350.6 亿元,占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 12.01%;粮食企业还有历年积累的亏损挂账近百亿元,其中约 80% 是因为地方财政困难、应拨补而未拨补形成的(财政部《关于粮票的记忆》,2008 年 11 月 6 日)。
以北京市为例:粮油补贴从 1978 年的 0.8 亿元上升到 1990 年的 16 亿元,增长 19 倍,占当年财政收入的 21.6%,而同期市财政收入只增长了 46.5%(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九、国有流通主体的分流阻力
改革推进到国有流通主体,阻力从价格转到人和债。供销合作社系统在 1992 年到 1999 年连续 8 年亏损,亏损额最高的是 1998 年,达到 152 亿元;此后通过减员减债,10 年累计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190 多万人,中央财政先后拨付 521 亿元解决中央政策性亏损挂账(中国供销合作网,2008 年 11 月 15 日)。
粮食系统的人员调整同样面临阻力。国发〔1998〕15 号文件提出,国有粮食企业要实施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直接从事粮食收储业务的人员要逐步减少到现有人数的一半左右(国务院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 号,1998 年 5 月 10 日)。
人和债的处理,比价格调整更慢。价格可以一步放开,人的安置需要资金、岗位和时间。
十、利益调整的机制与启示
回顾这段过程,改革阻力的来源可以归成 3 处:双轨价差催生了靠批条获利的环节,城市居民直接承受涨价,财政补贴把既有格局固定下来。改革能推进,靠的是同时做两件事,一是给受损方补偿,二是给新主体打开通道。
暗补改明补是补偿的做法,把补贴从流通企业转到职工手里;放开个体经营是打开通道的做法,让计划体系以外的主体进入流通。1993 年 4 月 1 日全国取消粮票油票,统购统销制度退出,靠的是价格逐步放开、供给逐步改善,把补偿和通道这两件事做在了前面(《人民日报》,2018 年 12 月 10 日)。
对当下的启示在于,判断一项流通改革能否落地,先看两点:受损的一方有没有补偿渠道,新的一方有没有进入通道。阻力本身不是反对改革,它更多是补偿机制没有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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