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品牌建设中的角色
关键词 政府角色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保护示范区公共品供给品牌目录
一、政府在品牌建设中的四类角色
政府在品牌建设中的作用可以归为 4 类。第一类是规划与目录,确定培育对象与梯次;第二类是标准与认定,提供产品标准、认定规则与专用标志;第三类是资金与项目,用财政资金承担公共环节的投入;第四类是保护与执法,查处侵权并维护市场秩序。
四类角色的共同点是提供公共品。规划、标准、认定与执法都由单个主体难以独立完成,政府承担这部分成本,企业承担种植、加工与销售。
分界在于经营决策不由政府替代,品牌定位、渠道选择与定价由市场主体完成。
二、中央财政的资金投入
资金角色集中在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2019 年,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2019 年到 2022 年共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32.3 亿元,支持 883 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建成核心生产基地和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共 3712 个,带动约 1400 万农户增收 490 亿元(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 4111 号建议的答复,2023-08-25)。
工程按”六个一”要求推进:培优一个区域特色品种,建设一个核心生产基地,建立一套品质指标,集成一套全产业链标准,叫响一个区域特色品牌,建立一套质量管控机制(农业农村部,2024-08-28)。
支持产品年产值超过 5000 亿元,资金投向基础设施、标准与品牌营销等公共环节。
三、品牌目录制度的梯次培育
规划角色落在品牌目录与培育计划上。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农业品牌目录,1420 个区域公用品牌、2039 个企业品牌、2302 个产品品牌纳入目录重点培育(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雷刘功,2026-01-06)。
精品培育计划把资源向头部集中。农业农村部 2022 年 6 月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 年)》,连续 4 年实施,将形成 300 个左右的区域公用品牌精品培育名单,重点在渠道对接、媒体宣展、金融服务与海外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第四批将 94 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其中,总数达到 320 个(农业农村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5-12-30)。
目录与计划构成梯次:省级目录铺面,精品计划抓重点。
四、示范区的政府主导
示范区的建设主体是地方政府。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由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创建,截至 2025 年底累计建设 123 个,实现 31 个省(区、市)全覆盖(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报 2026-02-11)。
名单按批次公布。2025 年 12 月 4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小站稻等 54 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承担单位均为市、县或区人民政府,如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承担小站稻、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政府承担五常大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承担西湖龙井(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12-04)。2026 年 9 月 1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 2026 年创建对象名单 20 个(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09-01)。
示范区把标准、溯源、监管与品牌营销放进同一套建设任务,政府主导建设,协会与企业承担运营。
五、标准与认定制度的政府供给
标准与认定属于规则供给,由政府机构制定。2024 年 12 月 10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国知发保字〔2024〕40 号),提出建立统一认定、专门保护、高效协同的制度,实现统一受理、审查、认定、标识、监管。
配套规则同步落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共 36 条;《地理标志基础术语》国家标准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实施,涉及术语和定义 25 项(国家知识产权局)。
规则统一之后,认定的口径与专用标志的使用有了共同标准,跨区域的保护有了同一套依据。
六、保护执法中的政府角色
保护角色由行政部门承担。2025 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地理标志和特殊标志违法案件 450 件,涉案金额 218 万元,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1 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二五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地方政府提供名录与协作工具。重庆市 2025 年建立涵盖 477 家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名录库(重庆市知识产权局,2026-04-24);江苏省无锡市推动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落地,2021 年 3 月阳山水蜜桃桃农协会获得理赔款 3.2 万余元(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无锡市知识产权局 2021-11-18)。
政府在这一环节提供的是名录、快速维权与风险分担工具。
七、政府与市场化运营的边界
政府角色有边界,越界会把公共资源变成收费来源。2021 年的潼关肉夹馍事件里,协会把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用于向区域外商户收费,国家知识产权局随后明确注册人无权收取加盟费,地方政府叫停维权并成立联合调查组(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华社 2021-11-26)。
边界的另一侧是运营能力。区域公用品牌的运营涉及品牌规划、渠道对接与市场监管,需要专业机构与人员;政府提供规则与公共服务,运营交给协会或有资质的经营主体。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要求注册人履行职责,包括公开使用管理规则、检查使用行为、取消不符合规则的使用资格。
八、地方政府的资金与政策工具
省级与市县两级有各自的工具。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到 2025 年对 124 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资助 62 万元,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示范区一次性资助 50 万元(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2026-07-13)。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争取农业农村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12381 万元,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选择昭通苹果、普洱咖啡等 28 个地理标志农产品,项目实施带动 48 万农户增收 24.7 亿元、人均增收 0.51 万元;省级财政承担地理标志认定费用,全省 33 家茶叶协会获得 660 万元经费支持(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网 2025-10-29)。
地方工具集中在资金、项目与认定费用三处,投向公共环节而非单个企业的经营支出。
九、政府角色在国际互认
国际互认由政府部门推动并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于 2011 年启动,历时 8 年,2020 年 9 月 14 日正式签署,协定附录纳入双方各 275 个地理标志产品,共 550 个,保护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双方互认的各 100 个自协定生效之日起保护,第二批各 175 个在协定生效后 4 年内完成保护程序(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09-18)。
中方第一批 100 个清单包含五常大米、安溪铁观音、赣南脐橙、烟台苹果、库尔勒香梨等农产品,纳入协定的地理标志可在对方获得保护并使用对方官方标志(农民日报,2021-01-01)。
互认把国内认定的地理标志延伸到境外市场,规则供给的主体仍是政府。
十、政府在品牌建设中角色的判断
政府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承担规划与目录、标准与认定、资金与项目、保护与执法 4 类角色,共同点是供给单个主体难以提供的公共品。资金规模上,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2019 年到 2022 年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32.3 亿元、支持 883 个产品、建成核心生产基地和特色品种繁育基地 3712 个、带动约 1400 万农户增收 490 亿元;目录上,省级品牌目录纳入 1420 个区域公用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纳入 320 个。
规则的统一程度决定市场秩序的稳定程度。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累计 123 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共 36 条,《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实现统一受理、审查、认定、标识、监管。
政府角色与市场运营的边界要划清。潼关肉夹馍事件说明,注册人把公共资源用于收费会引发纠纷;地方政府的工具体现在资金资助、项目投入与认定费用承担上,贵州对用标企业资助 62 万元、对示范区一次性资助 50 万元,云南争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12381 万元、支持 28 个地理标志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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