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规的变化趋势与企业应对
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修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婴幼儿配方液态乳首违不罚信用风险分类互联网+明厨亮灶
一、食安法规的小切口修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17 次会议通过,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修改决定共 3 条,涉及现行食品安全法 5 个条文,聚焦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两个问题。
修法采用小切口模式。2025 年 6 月 24 日修正草案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16 次会议初次审议,6 月 27 日至 7 月 26 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 2136 人次提出的 3778 条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新增许可
这一条针对的是 2024 年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全国有 1.6 万多辆罐车从事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运输环节缺少准入监管。
修改决定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有符合保障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运输容器、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依法取得准运证。发货方查验承运方准运证与容器合规性,承运方在运输容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标识、专罐专用并及时清洗,收货方核验准运证、运输记录与容器铅封。未取得准运证从事运输的,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修改决定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增加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同样的注册管理、生产等要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违法生产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项调整补的是空白。2015 年全面修订食品安全法时,国内市场主要消费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乳基本没有需求,只对乳粉实行注册管理。近年国内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需求增长,主要是进口产品,纳入注册管理之后,进口与国产适用同一套要求。
四、配套规章同步落地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门店数量在 10000 家以上、1000 至 9999 家、999 家以下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实行贯通式管理,建立总部每月调度、分支机构每周排查、门店每日管控的机制。
《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实施,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务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覆盖食谱及原料管理、加工制作、备餐与配送、用餐服务、服务评价改进、应急处理等环节(中国食品安全网)。
五、首违不罚与轻微免罚清单
2025 年 2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国市监稽发〔2025〕10 号)。
地方把清单细化成可操作的表格。郑州市上街区梳理出 45 类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8 类首违不罚、19 类减轻处罚、13 类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025 年以来共办理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案件 28 起,减免金额约 65 万余元(郑州市上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 046 号提案的答复)。
六、信用分级改变检查频次
合规记录好的企业被检查的次数在下降。广州市番禺区建立四级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将 541 户企业纳入无事不扰库,实施每年最多查 1 次或无事不扰管理;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将抽查比例提升至 50%;2025 年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的抽查任务占总数的 39.06%,全年开展非现场检查 459 次(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 2025 年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 7534 次,占企业抽查总次数的 89.92%,免罚清单由 66 项扩展到 142 项,并在登记事项、广告行为、商标使用行为检查等 7 个抽查事项中增加非现场检查方式(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数字化监管的铺开
教育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进互联网加明厨亮灶,对学校食堂后厨实时直播。截至 2025 年年底,全国中小学自营食堂互联网加明厨亮灶覆盖率达 99%,校外供餐单位覆盖率达 100%(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投入与检查同步加大。自 2024 年校园餐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共投入 103 亿元改善学校食堂,开展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 433 万人次;2025 年共检查中小学校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 35.37 万家次,排查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 26.2 万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7012 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八、整体水平与人员配备
2025 年全国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 99.37%,连续 4 年稳定在 99% 以上。全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115.5 万名、食品安全员 949.2 万名,规模以上食品企业覆盖率达 100%(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这些数字说明的是常规监管的稳定性。法规变化带来的增量压力,集中在新增许可与注册的品类上,其他品类的企业面对的是检查方式与频次的变化。
九、企业应对的落点
法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分两段。准入段新增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与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注册,涉及这两类业务的企业要提前取得资质,运输环节还要建立容器清洗凭证与运输记录。日常段是检查频次与信用等级挂钩,合规记录好的企业得到无事不扰,记录差的企业被提高抽查比例。
企业应对的落点集中在两处:新增资质的取得,以及日常检查记录与整改记录的留存。
十、法规变化的趋势判断
法规变化的方向是堵漏洞与减负担同时推进。新增的许可与注册管住了液态食品运输和婴配液态乳两个空白环节,清单与信用分级降低了合规企业的日常成本。
一家食品企业受法规变化的影响大小,取决于它的业务是否落在新增准入范围内。业务不在范围内的企业,重点是保持合规记录以换取更低的检查频次;业务在范围内的企业,重点是在施行日期前完成资质办理与流程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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