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与飞行检查的应对
关键词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风险分级双随机一公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监督检查的法定框架
日常监督检查的依据是《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49 号),共 7 章 55 条,自 2022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办法把飞行检查与体系检查两种方式纳入法治轨道。
检查由 2 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可以聘请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当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或者检查任务书。
二、风险分级与检查频次
风险等级决定检查密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与监督检查情况,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 A、B、C、D 4 级,并要求每 2 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 1 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
重点对象会被加密。特殊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为 C 级与 D 级的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为 D 级的食品经营者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并可以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以江门市 2025 年的口径为例,对 A 级企业不少于 1 次、B 级不少于 2 次、C 级不少于 3 次、D 级不少于 4 次。
三、飞行检查的触发条件
飞行检查针对问题线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等发现问题线索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飞行检查;对屡次监督抽检不合格、被投诉举报或者风险监测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也会安排飞行检查。
最明显的特点是时间不预先告知。区别于日常监督检查要覆盖检查要点里的全部项目,飞行检查不要求覆盖全部项目,检查方向依照线索确定,检查记录与相关证据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四、体系检查的覆盖对象
体系检查查的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对象包括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以及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食品经营企业。以江西省 2025 年为例,省级体系检查覆盖 30 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3 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3 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达 100%。
问题分布有规律。江西省 28 家在产保健食品企业共发现问题 273 项,平均每家 9.75 项,较 2024 年度上升 8.33%;设施设备类 95 项占 34.8%,生产管理类 68 项占 24.9%。
五、检查要点与结果判定
检查要点分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食品生产环节的要点覆盖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
结果判定决定处置路径。不符合重点项目并影响食品安全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不符合一般项目但情节显著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当场责令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被检查单位按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六、检查中的配合义务
配合检查是法定义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开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回答相关询问,提供相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前次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等资料,协助现场检查与抽样检验,不得拒绝、阻挠、干涉。
监管部门的权限同样明确。可以进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工具和设备。
七、检查的方式与抽查比例
随机抽查是日常监管的常规做法。“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选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把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比例与风险挂钩。保定市满城区 2025 年食品行业联合抽查中,高风险等级按 100% 比例抽取,其他信用风险等级抽取比例依次递减;泸州市把抽查比例由 5% 降至 3%,并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八、检查结果公示与信用记录
检查结果要留痕并公示。监督检查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截至 2025 年底,全国 6400 多万户企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高风险企业的问题发现率超过 85%;1.49 万户严重失信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联合惩戒随之落地。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并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2025 年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1 家。
九、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
处置随情节升级。除了责令改正与罚款,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立即核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2025 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 92.1 万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 75.58 万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1.78 万件,罚没金额 5541.04 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 2807 条。
约谈是关键手段。监管部门可以对问题突出的经营者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2025 年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全年发出“三书一函”67 份。
十、监督检查与飞行检查的应对要点
应对落到三份材料。第 1 份是风险管控清单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台账,抽查考核会核对这些记录;第 2 份是进货查验与销售记录,票据、供货者资质与合格证明要能对应到每一批货;第 3 份是特殊要求的记录,冷藏冷冻食品的温度记录、设备校验记录要连续可查。
两类检查的差别要分清。日常监督检查可以提前准备,重点是覆盖要点的全部项目;飞行检查按线索指向,重点是把线索相关的原始记录一次调出。检查中被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要书面报告,并作为下一次检查的核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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