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整改与召回的操作实务
一、标签整改与召回的分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2000 元以下罚款。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把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列为三级召回对象,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定性的差别,决定走整改还是走召回。
二、瑕疵的认定与整改动作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监督检查中发现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经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4〕9 号第八条列举了属于瑕疵的情形,包括文字、符号、数字的字号字体字高不规范,净含量与规格的标示方式和格式不规范,食品与配料使用俗称或者简称不规范,营养成分表与配料表顺序、数值、单位标示不规范等。情节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不故意误导的,才是瑕疵。
三、首违不罚与轻微免罚的适用
2025 年 2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国市监稽发〔2025〕10 号)。阳春市一家工作室经营的农家丝苗米未标注联系方式,2025 年 10 月 11 日被责令立即改正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濮阳市四合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粉皮未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2025 年 3 月 17 日不予行政处罚(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免罚有条件。经营环节、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责令改正期间已改正,四个条件要同时成立。
四、召回的两种形式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应当主动召回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2025 年 10 月公开征求意见的修订稿区分了两种形式的后果:责令召回公告在公示平台上强制带有责令字样,未按期限处置的,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 10 倍以上 20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三级召回的启动时限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按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分三级:一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 24 小时内启动召回;二级召回是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的,48 小时内启动;三级召回是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72 小时内启动。三级都要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六、召回计划的必备内容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召回计划包括八项内容:食品生产者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区域范围;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召回食品的处置措施与费用承担情况;召回的预期效果。
召回公告按第十六条列明发布主体、产品信息、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日期、区域范围,以及消费者退货与赔偿的流程。
七、召回的完成时限与报告频次
2025 年 10 月公开征求意见的修订稿规定,责令实施一级、二级、三级召回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分别每日、每 5 个工作日、每 10 个工作日报告食品召回和处置情况;一级、二级、三级召回原则上应当分别在公告发布 10 个工作日、20 个工作日、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和处置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八、召回执行的案例
泉州市泉利堂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咸榄丝(规格 238 克,生产日期 2025 年 6 月 1 日),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自召回公告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实施二级召回(泉州市泉利堂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食品召回公告,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标签问题同样进入召回程序。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生产的江米 160 袋货值 19040 元,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与实际不符,2025 年 6 月 29 日召回,并依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涉案产品采取重新封装的补救措施(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召回的处置方式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召回数量为零不等于没有动作。厦门市同安区一家食品企业的产品因漏印净含量三个字被判定标签不合格,企业在 2025 年 7 月 4 日启动召回并提交召回公告与召回计划,截至召回截止日期共召回 0 袋,但召回程序已经留痕(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操作实务上的分工
标签问题的处置落在四个动作上:定性,看标签内容是否虚假;整改,落入瑕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2000 元以下罚款;召回,落入虚假标注的 72 小时内启动并报告召回计划;留痕,召回结束后按期限报告处置情况并保存凭证。
留痕决定后续的举证。整改通知、召回公告、处置记录与消费者退货记录要成套保存,缺一环,事后难以证明动作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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