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乳制品的通关与准入
关键词 进口乳制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配方注册暂定税率未准入境低报价格
一、进口乳制品的品类与规模
2025 年我国累计进口各类乳制品 265.74 万吨,同比上升 1.6%;进口额 127.80 亿美元,同比上升 13.7%。其中干乳制品 200.34 万吨,同比上升 5.8%,进口额 112.71 亿美元,同比上升 16.2%;液态奶 65.4 万吨,同比下降 9.5%,进口额 15.09 亿美元,同比下降 2.2%(中国奶业协会《2025 年奶业进出口情况》)。
折合生鲜乳的换算口径是干制品按 1 比 8、液态奶按 1 比 1,两套口径下的数字不能直接相加比较。
出口一侧的方向相反,2025 年累计出口各类乳制品 137789.13 吨,同比增加 77.6%,出口额 42124.27 万美元,同比上涨 47.3%;出口干乳制品中主要是婴幼儿配方奶粉,为 7407.27 吨。
二、大包粉与乳清的进口来源
干乳制品的三大类按进口量排序,乳清 73.27 万吨占 36.6%,大包奶粉 63.61 万吨占 31.8%,婴配粉 21.81 万吨占 10.9%(中国奶业协会《2025 年奶业进出口情况》)。
大包粉均价 4188 美元/吨,同比上升 15.1%,来源集中在新西兰,2025 年从新西兰进口 54.00 万吨,占 84.9%,同比上升 3.1%;澳大利亚 4.93 万吨占 7.7%,欧盟 3.63 万吨占 5.7%。
乳清均价 1283 美元/吨,来源更分散,美国 31.33 万吨占 42.8%,欧盟 23.65 万吨占 32.3%,白俄罗斯 6.60 万吨占 9.0%。
国内原奶价格长时间低于成本线,大包粉的进口量在 2025 年仍为 63.61 万吨,进口与国产之间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乳清与功能性乳原料的缺口主要由进口补足。
三、婴配粉与奶酪奶油的进口结构
婴配粉是进口额最大的单品,2025 年进口 21.81 万吨、45.53 亿美元,均价 20878 美元/吨,同比上涨 7.9%,均价约为大包粉的 5 倍(中国奶业协会《2025 年奶业进出口情况》)。
婴配粉的来源按进口量分,欧盟 14.54 万吨占 66.7%、同比上升 3.0%,新西兰 6.36 万吨占 29.1%、同比上涨 5.0%,瑞士 0.35 万吨占 1.6%。
深加工品类同期增长更快。奶酪进口 19.66 万吨,同比上升 13.9%,均价 5519 美元/吨,新西兰 12.26 万吨占 62.3%;奶油进口 15.08 万吨,同比上涨 10.7%,均价 8082 美元/吨,新西兰 13.21 万吨占 87.6%。
液态奶进口 65.4 万吨、同比下降 9.5%,其中鲜奶 63.61 万吨、均价 2299 美元/吨,新西兰 32.65 万吨占 51.3%;酸奶 1.79 万吨、均价 2558 美元/吨,欧盟 1.53 万吨占 85.1%。液态奶的下降与国内低温产品的替代有关,长保质期的进口液态奶在价格上失去优势。
四、进口通关的关税与暂定税率
2025 年关税调整方案对 935 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方案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5 年关税调整方案》,税委会公告 2024 年第 12 号)。
乳制品中受影响较大的几项集中在深加工品类。乳清及改性乳清由最惠国税率 6% 降到暂定税率 2%;磨碎或粉化的乳酪由 12% 降到 8%;其他经加工的乳酪由 12% 降到 8%;蓝纹乳酪和娄地青霉生产的带有纹理的其他乳酪由 15% 降到 8%;其他乳酪由 12% 降到 8%(《2025 年关税调整方案》附件 2《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婴配粉一项,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配方奶粉由最惠国税率 15% 降到暂定税率 5%,乳基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配方食品由 15% 降到零,乳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由 10% 降到零。
税率的结构把原料与成品分开,大包粉未列入此次暂定税率的降税范围,深加工的奶酪、奶油与婴配粉才是关税下调的落点。
五、进口通关的检验检疫与未准入境
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249 号),进口商需完成备案,产品需随附输出国官方证书与中文标签。
未准入境的信息由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按月公布。2025 年上半年未准入境食品 2093 批次,较 2024 年上半年的 1871 批次增长约 12%,来自 76 个国家和地区,美国 326 批次居首,日本 178 批次、西班牙 175 批次分列其后;检出量最多的口岸是上海 553 批次、深圳 443 批次、天津 346 批次(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2025 年上半年未准入境食品信息汇总)。
按原因拆分,安全卫生问题 626 批次,标签不合格 385 批次,货证不符 330 批次,未提供必要的注册或备案信息 149 批次,未获检验检疫准入 76 批次。
2025 年 5 月未准入境食品 428 批次,10 月为 410 批次,10 月的批次中来自美国的数量最多,为 183 批次,涉及乳制品、饮料、酒类等(中国消费网转引海关总署信息,2025-12-11)。
标签与注册两类问题合起来 534 批次,两类问题都落在申报材料的准备上,与产品本身的质量无关。
六、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准入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需经海关总署注册,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确定。该规定以海关总署令第 280 号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布,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布的第 248 号令同时废止(海关总署令第 280 号)。
注册有效期 5 年,到期自动延续 5 年,两类情形例外,一类是列入不予自动延续注册食品清单的,另一类是处于整改期间或者所在国相关食品被暂停进口的。延续注册的申请窗口是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到 12 个月。
新规把注册方式作了调整。原来按主管当局推荐与企业申请两种方式办理,改为均由企业提交申请;纳入需官方推荐注册目录的进口食品,企业在申请时还要提交所在国主管当局出具的审核检查报告与推荐函。
目录制替代了原来列明的 18 类官方推荐注册食品,便于按风险水平动态调整。新增的清单注册方式面向已与海关总署签署食品安全合作文件的国家,由主管当局提供企业清单,海关总署对清单内企业实施批量化注册。
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注册准入
婴配粉的产品配方注册是单独一道关口,依据是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 年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注册证书有效期 5 年,变更与延续要重新提交材料。
配方注册与境外企业注册两道关口分属不同部门,前者管产品,后者管工厂,未获注册的产品与未获注册企业的产品都不能进境。
未准入境的批次里,未提供必要的注册或备案信息一项 149 批次,其中包含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未获得注册备案的情形(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2025 年上半年未准入境食品信息汇总)。
实际在市场上销售的婴配粉品牌数量少于注册的配方数量,配方注册的门槛决定了能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品牌与系列范围。
八、低报价格与走私的案例
奶粉进口的走私案件集中在申报环节,手法分三类,第一类是按「进境快件」伪报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第二类是按「跨境电商」伪造个人消费订单骗取优惠税率,第三类是低报申报价格并伪造购物小票与身份证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粤刑终1138号的案件属于第三类。被告人卢某某与国内二手揽货人通谋,用伪报品名、伪造购物小票与伪造身份证件的方式,通过 BC 渠道与 CC 渠道以低报价格走私美赞臣、雅培、雀巢等品牌奶粉。经计核,BC 渠道走私奶粉价值 40563935.45 元,偷逃税款 1121996.72 元;CC 渠道走私奶粉价值 16016725.95 元,偷逃税款 1662369.05 元,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公开案例分析转引该判决)。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3〕赣71刑初5号的案件属于前两类。被告人闵某甲在 2019 年到 2022 年期间,向境外供货商提供 85 个虚假购买人信息,把奶粉拆分后以「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性质走私入境,由南昌海关计核偷逃税额 231 万余元;2020 年起他通过向成都某公司提供虚假购买人信息,以跨境电商零售名义报关,偷逃税额 415 万余元(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
两案的共同点是把本应按一般贸易方式申报的货物,伪报成个人自用物品或者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差价来自个人自用免税额度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收优惠。
九、进口乳制品的通关与准入判断
进口乳制品的规模在 2025 年为 265.74 万吨,进口额 127.80 亿美元,进口额增速 13.7% 高于进口量增速 1.6%,均价上移是主要来源。
品类结构里,大包粉与乳清两类原料占干乳制品的 68.3%,婴配粉以 10.9% 的进口量贡献了干乳制品 40.4% 的进口额。关税的下调节点放在深加工品类与婴配粉上,乳酪的暂定税率降到 8%,乳清降到 2%。
准入的关口在 2025 年到 2026 年间调整,海关总署令第 280 号把注册方式统一为企业申请,目录制替代固定清单,清单注册面向已签署食品安全合作文件的国家,注册有效期与延续窗口的规定同步明确。
通关环节的合规成本集中在申报材料上。2025 年上半年未准入境食品 2093 批次中,标签不合格与未提供注册信息两类合计 534 批次;走私案件的手法落在申报的贸易性质与价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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