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流通的许可与备案管理
关键词 酒类流通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随附单散装白酒进口酒类备案
一、酒类流通管理的两套制度
酒类流通先后由两套制度管理。第一套是商务部门的备案登记与随附单溯源,第二套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与备案。两套制度管理的对象不同,前者管流通信息的记录,后者管经营主体的资质。
备案登记在取得营业执照后 60 日内按属地办理,随附单要求单随货走、单货相符,记录售货单位、购货单位与商品的生产批号。许可与备案把判断放在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上,落在能不能卖、在什么条件下卖。
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设立与内容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由商务部 2005 年第 25 号令发布,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办法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酒类经营者要在取得营业执照后 60 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批发酒类商品时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
随附单制度 2006 年 3 月 2 日由《商务部关于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商运发〔2006〕102 号)在全国实施,适用于除啤酒以外的酒类商品。全国实施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企业曾经超过 177 万家。
三、备案登记与随附单的废止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废止,依据是商务部令 2016 年第 4 号《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配套的随附单制度随之停止执行,商务部 2018 年 2 月 9 日发布公告废止《商务部关于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
地方层面的停办同步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以桂商运发〔2016〕49 号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酒类经营备案登记,不再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河北省滦平县商务局公示取消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与随附单两项事项。湖南省湘乡市 2019 年对政协提案的答复说明,酒类批发及销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行许可制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开展经营。
四、现行的许可与备案分工
现行依据是《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8 号),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条列出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五种情形,含销售食用农产品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五条明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经营项目按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划分,食品销售里含散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里含热食类制售与自制饮品制售。许可的法定时限由至多 30 个工作日压缩至至多 15 个工作日,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散装酒的销售许可要求
散装酒按散装食品管理,销售散装白酒的经营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等信息。这是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 4392 号提案答复中给出的口径。
同一份答复要求散装白酒经营者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与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进货日期与供货者信息,并在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六、散装酒的抽检结果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抽检数据显示,白酒小作坊生产的白酒 3183 批次中检出不合格产品 43 批次,抽检不合格率 1.35%,覆盖全省 9 个市州和贵安新区 505 家白酒生产企业、1954 家白酒小作坊,不合格问题处置率 100%。
不合格项集中在甜蜜素与酒精度两类。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通报里,仁怀市茅台镇古镇情酿酒作坊生产的散装白酒检出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七、白酒生产许可的放开
生产端的准入条件在 2020 年前后放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将白酒生产线从限制类产业中移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放开的动作伴以下放。贵州省 2020 年以来印发新办白酒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实施新办白酒生产许可工作,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规性做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白酒生产许可下放至市州一级。
八、生产端的整治与准入
贵州省从 2021 年开始在赤水河流域开展白酒「三个一批」综合整治,处理白酒小作坊的小散弱问题。仁怀市清理退出白酒企业(小作坊)632 家,完成兼并重组 660 家,兼并整合为 235 家,生产企业(小作坊)由 1925 家减至 868 家。
整治把准入与存量处置放在一起。新设主体按生产许可审查,存量主体按整治方案分类处理,数量压缩之后,保留的企业在用地、排污与检验条件上更容易达到许可要求。
九、进口酒类的备案与查验
进口酒类在国内销售前要过两道手续。海关总署令第 24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九条规定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第二十条规定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 60 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第六十八条设定了相应的罚则。
经营环节还要留下凭证。酒类经营者采购进口酒类时,要索取检验检疫证明或海关出具的合格证明并留存,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 6 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 2 年。
十、许可制度下的连锁经营
许可制度对多店经营的主体提出统一要求。连锁企业在不同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要依法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进行备案;通过自动设备经营或仅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取得一个经营场所的许可或备案后,可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其他经营场所开展许可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酒类连锁的门店规模已经不小。华鑫证券《酒类连锁行业研究报告》(2024-10-10)统计,酒仙网门店 1509 家,京东酒世界 1200 家,泰山名饮 1000 家。门店数量上去之后,许可与备案的办理、变更与延续成为总部的常规工作。
11、酒类流通许可与备案的判断
酒类流通的管理依据从商务备案转到市场监管许可,判断的落点也跟着改变。备案与随附单管的是流通信息的记录,许可与查验管的是经营主体的资质与进货的来源。
散装酒与预包装酒适用两套手续,散装酒要许可、预包装酒只需备案,同一家门店两类都卖就要一并办齐。进口酒类多一层海关备案与随批检验。生产端的许可放开之后,新办白酒生产许可的审核落到市州一级,准入的关口由许可存废转到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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