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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制度

2026-10-04 慕飞鸿 多式联运与跨境冷链 阅读 31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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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监管仓是 2020 年以后出现的一类口岸外延设施,作用是在进口冻品进入市场之前完成一次统一的消杀、检测与凭证核发。它把原本分散在各个冷库的风险查验集中到少数点位,用一套凭证决定一批货能否进入流通。2022 年底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多数地区的强制入仓要求取消,集中监管仓的功能转向追溯与集散,接续它的是海关的指定监管场地制度。

关键词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指定监管场地冷链查验口岸冷链

关键数据
深圳集中监管仓累计入库冻品量
161.5万吨
截至 2022 年 8 月中旬累计入库货柜 5.92 万条;同期完成核酸检测 263.1 万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2-08-19)
深圳集中监管仓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样本
317份
同期拦截阳性冻品 234 批次、114 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2-08-19)
深圳盐田集中监管仓单日作业能力
60条标准集装箱
纳管能力由每天 80 柜提升到 135 柜;仓内配备 1.2 万吨专用低温冷库与 260 吨隔离库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香港商报 2021-12-14)
上海中转查验冷库“第一存放点”数量
80家
2022 年 8 月口径,其中一类冷库 37 家、另一类 43 家;2021 年 11 月为 91 家,当时累计查验 21 万余车(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民晚报 2022-08-31)
广西启用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58个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统一启用“八桂集中仓”系统;试点期间开具出仓证明 674 份,查验入仓进口冷链食品 4464.88 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市场监管报 2022-03-03)
南沙港口岸 2022 年进口冷链商品量
116.1万吨
同比增长 69.1%,冷链进口额升至全国口岸第三位;南沙国际冷链分拨中心一期总库容 22.7 万吨、设置 1840 个冷插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方+ 2023-03-14)

一、集中监管仓的出现与制度来源

2020 年下半年,多个城市在进口冷冻食品外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样本,口岸城市出现通过进口冻品传播疫情的风险。防控压力集中在一点:货已经从口岸放行,风险要在进入市场之前再筛一遍。

集中监管仓的设立来自地方政府。深圳在 2020 年 8 月 18 日建成全国首个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随后四川、浙江、广西等地陆续设立。四川省在 2021 年 1 月 20 日发文,要求涉及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县(市、区)原则上按“一县一仓”要求设立。制度依据是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不是海关的监管规章。

二、深圳模式的“三全”管理

深圳的做法叫“三全”,全检测、全消毒、全追溯。凡是提柜离港并在深圳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都要先进入集中监管仓,完成外包装消杀与抽样核酸检测,取得出库证明后才能流通。

首仓占地 1.3 万平方米,可容纳 3000 吨冻品,7 个部门驻点 200 多人,每周 7 天、全天 24 小时运转。2020 年 8 月 28 日,集中监管仓管理系统上线,企业通过手机应用在线预约入库,专班在系统里审核预约、录入检测结果、记录消杀情况并出具出库证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 2021 年 5 月披露,自 2020 年 8 月 18 日运作到当年 5 月 30 日,集中监管仓累计入库货柜 1.45 万条、冻品 38.75 万吨,出库 1.45 万条,抽检冻品 9.21 万批次,完成抽样 54.46 万份,拦截可疑冻品 70 批次。

三、作业流程与出仓凭证

一批冻品从到仓到出仓走五个环节:货主提前预约申报,货柜到仓后卸货、外包装消毒,检测机构抽样做核酸检测,结果与消杀记录齐全后,驻仓工作组出具出仓证明,货主凭证明提货进入下一环节。

凭证是这套制度的关键。以广西为例,货主凭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追溯证明这四项获得出仓证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四证之间要能相互印证,数量、种类、批次对不上就不能出仓。

驻仓的监管力量由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属地街道等部门抽调组成。深圳盐田仓从相关单位抽调 28 人组成工作组,对现场作业做全流程监督。

集中监管仓的五个作业环节

图 1 集中监管仓的五个作业环节

四、纳管范围的两次扩大

深圳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启用第二个集中监管仓(盐田),纳管能力由每天 80 柜提升到 135 柜。

盐田仓带来两次范围扩大。产品种类上,由原来需要在 -18℃ 保存的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扩大到所有 0℃ 以下保存的进口冷链食品;流通方式上,由原来从深圳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并原柜进入深圳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冻品,扩大到从深圳及国内其他港口码头提柜离港、原柜进入深圳储存、加工、销售、倒箱过车的进口冻品。

盐田仓占地面积约 3 万平方米,总库容约 2.2 万吨,配备 1.2 万吨专用低温冷库和 260 吨隔离库容,装卸口为“21 进 22 出”,常备搬运、消毒、抽检等作业人员 194 人,每天作业 16 小时,单日作业能力超过 60 条标准集装箱。

深圳两个监管仓的纳管规模(万吨)

图 2 深圳两个监管仓的纳管规模(万吨)

五、仓网布局的几种做法

各地的仓网密度差别很大。

广州在 2021 年 1 月推进相对集中的监管模式,建设 28 家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荔湾、番禺、黄埔等区的仓率先运行。荔湾区设立 2 个集中监管标准仓,自 2020 年 12 月 17 日运作到 2021 年 1 月下旬,入库食品 68 批次、71237 件、894.4 吨,全部做到每件必检和件件消毒。

上海的做法叫“三点一库”,由口岸查验点、港区提货点、市内第一存放点与中转查验库组成。2020 年 11 月 16 日启动中转查验库,首批筛选 34 家企业作为市内第一存放点;到 2021 年 11 月,第一存放点冷库企业增至 91 家,累计查验进口冷链食品 21 万余车(箱),核酸检测样本 131 万余件。到 2022 年 8 月,全市第一存放点 80 家,其中一类冷库 37 家、另一类 43 家。

广西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启用“八桂集中仓”系统,全区 58 个集中监管仓统一实行预约报备与集中管控。系统在南宁、柳州、钦州、贺州四个仓试点运行期间,共开具出仓证明 674 份,查验入仓进口冷链食品 4464.88 吨。

集中监管仓与第一存放点数量(个)

图 3 集中监管仓与第一存放点数量(个)

六、成本由谁承担

集中监管仓的建设与维护成本由地方政府统一承担,消杀、检测的费用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分摊方式。深圳的做法是政府承担集中仓的建设与维护成本,把原来由企业自行承担的进口原料防控成本接过去。

四川的部分仓在通知里写明,超期提货产生的仓储费用由货主承担;经催告后超过 1 年未提货的,按仓储保管合同相关规定处置货物。上海的中转查验费用由各区安排,检测与消杀按批次发生。

费用分摊决定了货主的配合程度。入仓与检测增加的是货主的等待时间和一次费用支出,这笔支出值不值得,取决于这批货的销售节奏。

七、政策调整与功能转变

2022 年底,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多地陆续取消进口冷链食品强制入仓核酸、消杀和查验出仓证明的要求。深圳自 2022 年 12 月 14 日起,进口冷链食品来货不再预约进入集中监管仓,也不再查验相关证明;广州、武汉、常州等地相继取消了类似要求。

强制入仓取消之后,集中监管仓并没有全部停用。一部分转为常规的冷链查验与仓储设施,一部分保留了追溯功能。四川仍强调集中监管仓的“入川首站”拦截与全过程的溯源管理,把分散在各环节的追溯信息汇总到同一套系统。

深圳的存量数据说明了这套设施的作用。截至 2022 年 8 月中旬,集中监管仓累计入库货柜 5.92 万条、冻品 161.5 万吨,完成核酸检测 263.1 万份,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样本 317 份,拦截阳性冻品 234 批次、114 吨。

集中监管仓政策调整后的功能

图 4 集中监管仓政策调整后的功能

八、口岸侧的指定监管场地

集中监管仓退场之后,进口冻品的口岸查验由海关的指定监管场地承担。

2026 年 6 月 10 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2026 年第 81 号,修订发布《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场地类型由 8 种调整为 7 种,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明确为进境冰鲜、冷冻肉类(含冷冻肠衣)指定监管场地。

规范对场地的设置提出量化要求:场地周边 3 公里范围内不得有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兽医院、动物交易市场等高风险场所,视频监控记录至少保留 3 个月,查验平台温度控制在 12℃ 以下,冷冻库温度达到 -18℃ 以下、冷藏库达到 4℃ 以下。场地经海关总署主管部门同意立项之日起 2 年内要完成建设并申请预验收,逾期立项失效;连续 2 年未开展对应进口业务的场地暂停资质,可以申请恢复。

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的四类产品

图 5 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的四类产品

九、口岸冷链的集散功能

集中监管仓时期的查验设施,一部分在政策调整后转为口岸冷链集散设施。

广州南沙国际冷链分拨中心占地 20.8 万平方米,规划建设 46 万吨冷库,一期已建成 3 座冷库、1 个冷藏箱堆场,总库容 22.7 万吨,设置 1840 个冷插位和 162 个冷藏箱查验平台,可满足 162 个冷藏箱同时查验。2022 年南沙港口岸进口冷链商品 116.1 万吨,同比增长 69.1%,冷链进口额升至全国口岸第三位。

这套设施的选址逻辑与集中监管仓一致,都靠近码头,离港到仓时间短。盐田仓距盐田港码头车程 10 分钟,南沙冷链分拨中心直接连着南沙港区三期码头。

十、集中监管仓制度的判断

集中监管仓是特定防控阶段的产物,制度价值落在两个点上:把分散的风险查验集中到少数点位,用统一凭证决定货物能否进入流通。

它解决的问题是口岸放行与市场准入之间的空档。深圳在近 2 年时间里检出阳性样本 317 份、拦截阳性冻品 114 吨,说明这段空档期确实筛出了东西。货主承担的一次检测费用与等待时间,是这套安排的成本。

政策调整后,集中监管仓的强制入仓要求取消,追溯与集散功能保留下来,口岸侧的查验由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接续。判断一批进口冻品能不能进市场,凭证体系从集中监管仓的出仓证明,换成了海关查验、卫生证书与追溯信息的组合。

集中监管仓在 2020 年之后由地方政府设立,深圳在 2020 年 8 月 18 日建成全国首个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用全检测、全消毒、全追溯的方式把口岸放行与市场准入之间的空档补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2 年 8 月中旬,集中监管仓累计入库货柜 5.92 万条、冻品 161.5 万吨,完成核酸检测 263.1 万份,检出阳性样本 317 份,拦截阳性冻品 234 批次、114 吨。仓网密度在各地差别很大,广州建设 28 家集中监管仓,上海第一存放点冷库增至 91 家后回落到 80 家,广西在 2022 年 2 月启用“八桂集中仓”系统,覆盖全区 58 个集中监管仓。2022 年底强制入仓要求取消,集中监管仓保留追溯与集散功能,口岸侧的查验由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接续,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81 号把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明确为进境冰鲜、冷冻肉类(含冷冻肠衣)指定监管场地。

行内实情

集中监管仓把风险查验集中到少数点位,用一套凭证决定货物能否进入流通
纳管范围的扩大由检测能力决定,多设一个仓,才能把 0℃ 以下的冷链食品全部装进来
强制入仓取消后,集中监管仓的追溯与集散功能保留下来,口岸查验交给海关指定监管场地

相关问题

集中监管仓的制度来源。
来自地方政府的疫情防控安排,不是海关的监管规章。深圳在 2020 年 8 月 18 日建成全国首个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随后四川、浙江、广西等地陆续设立。四川省在 2021 年 1 月 20 日发文,要求涉及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县(市、区)原则上按“一县一仓”要求设立。到 2022 年 2 月 28 日,广西启用“八桂集中仓”系统,全区 58 个集中监管仓统一实行预约报备与集中管控。
出仓证明要核哪几样材料。
以广西为例是四项: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追溯证明。四项材料要能相互印证,数量、种类、批次对不上就不能出仓。深圳的做法更简化,集中在全检测、全消毒、全追溯三项要求上,抽检结果与消杀记录齐全后由驻仓工作组出具出库证明。凭证是这套制度的核心,它决定一批货能不能进入市场流通。
政策调整后集中监管仓还在用吗。
强制入仓的要求取消了,一部分设施还在用。深圳自 2022 年 12 月 14 日起,进口冷链食品来货不再预约进入集中监管仓,也不再查验相关证明;广州、武汉、常州等地相继取消类似要求。存量的查验设施转为常规冷链查验与集散设施,四川仍保留集中监管仓的“入川首站”拦截与全过程溯源功能,口岸侧的查验由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接续。
名词解释

溯源:通过标识记录,追溯产品在各环节的来源与流向。
冷库:用于低温贮藏的专用建筑,按温区分为高温库、低温库、速冻库等。
检验检疫:进出口环节对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的检疫与检验监管。
总第1136篇 | 三、冷链物流|45-多式联运与跨境冷链-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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