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标识的合规要点
关键词 标签标识预包装食品标签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承诺达标合格证数字标签标签瑕疵
一、标签标识的法定位置
标签是法定事项,不是营销版面。《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识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明确具体机构或者人员对标识进行审核把关。
强制标示事项要落在最小销售单元的外包装上。带有防伪标志的酒盒把信息印在瓶身,消费者要破坏防伪标志才能识读,这种设计不合规;透明包装的饮用水把信息印在标签内侧,同样不合规。
二、标签的强制标示事项
预包装食品的强制标示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名称与地址、生产日期与保质期、贮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都是必标项。
配料表以“配料”或者“配料表”为引导词。加工过程中所用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的,可以用“原料”或者“原料与辅料”代替。分装食品要注明“分装”字样,并标注被分装食品的配料表信息。
三、日期标注的合规改版
日期是改版里变动最大的一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取消仅标“保质期若干个月”再由消费者换算的做法,要求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到期日双日期标注,按年、月、日的顺序排列,并在包装上设置独立区域。
字体高度按包装面积分档。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到期日的字体高度不小于 3.0 mm,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小于 35 平方厘米的不小于 2.0 mm;一般强制标示事项不小于 1.8 mm,最大表面面积大于 150 平方厘米的不小于 2.0 mm,大于 400 平方厘米的不小于 2.5 mm。日期要以白底黑字等对比明显的形式标注,加贴、补印、涂改都不行。
四、致敏物质与营养标签的变化
致敏物质由推荐标示改为强制标示。配料中含有麸质谷物、甲壳纲动物、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及乳制品、坚果这 8 类致敏物质的,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方式强调,或者在配料表下方集中提示。
营养成分表由“1+4”扩到“1+6”,新增饱和脂肪(酸)与糖为强制标示项,表下要加注“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最大表面面积不超过 40 平方厘米的小包装可以豁免强制标示,但一旦宣称“高蛋白”“富含钙”,仍要标注含量。
五、声称用语的合规边界
声称是标签里最容易越界的一段。规定禁止使用“零添加”“不添加”“不使用”等易误导消费者的表述;只有该成分含量为 0 时,才可以依法使用“无”“不含”,并配套检验材料支撑。
禁止标注“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或者军队等字样。食品标识也不得标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不得以欺骗、误导、夸大等方式作虚假描述。特别强调某一配料时,要标注该配料的添加量或者在成品中的含量。
六、食用农产品的标签口径
食用农产品按《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与预包装食品的口径不同。销售者要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产地具体到县(市、区),鼓励标注到乡镇、村。
即食食用农产品还要标明具体制作时间。在包装、保鲜、贮存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要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标签所用文字应为规范中文,标注内容要清楚、明显,不得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他误导性内容。
七、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标识要求
合格证把质量责任落到生产端。《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覆盖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 7 类农产品。
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生产批次开具合格证,如实记录并保存至少 6 个月;收购者收取后以拍照、留存原件或者复印件等方式保存至少 6 个月;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重新开具。合格证包含承诺事项、承诺依据和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联系方式等内容。
八、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
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硬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没有中文标签的,不得进口。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外包装要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要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产品的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九、标签瑕疵与实质性违规的分界
标签问题分两档处理。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误导消费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2000 元以下罚款;实质性不符合标准的,按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1 万元以上的按货值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列举了一般可以认定为瑕疵的情形,包括字号字体不规范、出现错别字、净含量标示格式不规范、营养成分表数值修约间隔不规范等。进口食品缺少中文标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不属于瑕疵。
十、标签标识合规的判断要点
标签合规的判据可以收到三条线。标示线看强制项是否落在最小销售单元外包装,日期是否在独立区域以高对比度标注,致敏物质与营养项目是否标全;文字线看声称是否越界,“无”“不含”是否有含量依据;来源线看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与境内代理商信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是否具体到县。
处置呈现梯度。标签轻微不规范的,多按瑕疵责令改正;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虚假产地或者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的,按实质性违规处理;首次违法、属于经营环节、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适用首违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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