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检疫准入议定书的取得
关键词 检疫准入议定书风险分析实地评估准入名录果园与包装厂注册
一、议定书在准入链条中的位置
检疫准入按 6 个环节推进:准入申请、风险分析、境外实地评估、双边磋商、发布准入公告、回顾性审查(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援引海关总署规定,2025 年)。议定书在第 4 个环节签成,前面 3 个环节提供签字的依据,后面 2 个环节决定它能不能持续生效。
海关总署《进境动植物检疫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把程序列得更细:准入申请、问卷发放与回收、书面评估、实地评估、结果通报、技术磋商、协议签署或检疫要求确认、检疫要求发布、准入名单更新。议定书落在第 7 项,名单更新是它的生效标志。
议定书规定的是检疫要求,包括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果园与包装厂管理、出口前检验检疫、证书格式与冷处理条件。2025 年以来,海关总署与 53 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 84 份动植物检疫合作协议,准许 123 种次优质、安全的农产品输华(海关总署,2026 年 4 月 28 日新闻发布会)。
二、准入申请与调查问卷
首次向中国输出某类农产品前,输出国家或地区的主管部门要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申请,进口商也可以提出。海关总署收到申请后向对方发放调查问卷,对方按问卷提交技术资料。
资料的范围包括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机构、疫情流行情况与防控措施、实验室架构与分布、出口检疫监管与签证管理、疫情监测与溯源预警及召回机制、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监督管理、国际贸易情况(《进境动植物检疫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些材料决定后面要不要走到境外去看。
申请不是无限期挂着。收到评估问卷后 12 个月内未答复,或者收到补充材料通知后 3 个月内未提供,海关总署可以终止评估与技术磋商并告知对方(《进境动植物检疫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风险分析与境外实地评估
风险分析由海关总署组织专家完成,专家审查申请材料与问卷答复的真实性、完整性与有效性,评估疫情风险并形成报告(《进境动植物检疫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需要实地评估的,海关总署派专家组到输出国开展现场或者远程视频检查,评估对方官方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与产品的生物安全控制水平。对方不配合完成检查,或者整改不到位,评估可以终止。
评估的结论决定议定书怎么写。风险高的产品,条款里会加上冷处理、熏蒸或者限定产区的要求。伊朗鲜食猕猴桃输华前需要针对地中海实蝇进行冷处理(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223 号);南非的桃、油桃、李、杏与西梅出口前同样需要冷处理(海关总署 2025 年 12 月准入名录更新说明)。
四、双边磋商与议定书条款
磋商阶段确定检疫要求与官方证书样本,谈成之后签署议定书。议定书有正式名称,署双方的部门名。
马来西亚鲜食椰子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来西亚农业及粮食安全部关于马来西亚鲜食椰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公告随之是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78 号;老挝鲜食榴莲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业与环境部关于老挝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公告是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244 号(2025 年 12 月 12 日)。
条款里最硬的是有害生物名单。老挝鲜食榴莲的名单列了 5 种:番石榴果实蝇、榴莲果核夜蛾、杰克贝尔氏粉蚧、南洋臀纹粉蚧、大洋臀纹粉蚧,每一种都由出口前的果园监测与口岸查验分别对应。
韩国鲜食柿子的依据文件是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大韩民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关于韩国鲜食柿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合作谅解备忘录》,说明议定书不是唯一的形式。
五、准入公告与名录更新
磋商完成之后,海关总署发布准入公告,同时更新准入名录。2025 年 12 月 12 日的一次更新一次性新增来自 8 个国家的 13 款水果:韩国柿子、老挝榴莲、伊朗猕猴桃、南非核果、津巴布韦蓝莓、卢旺达牛油果、葡萄牙梨、秘鲁石榴与香蕉(海关总署 2025 年 12 月准入名录更新)。
公告是有文号的独立文件,可以做单品的检疫要求发布。韩国鲜食柿子的公告为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247 号,成文日期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告的检疫依据列出 5 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与《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截至 2025 年 11 月,中国已完成 135 个国家(地区)1901 种(次)优质农食产品的检疫准入(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骆军,2025 年 11 月 25 日新闻发布会)。
六、果园与包装厂的注册
准入名单解决的是国家与品种层面的问题,具体的出口主体还要单独注册。输华水果的果园、包装厂与冷处理设施须经输出国主管方审核,并由海关总署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与注册号码。
注册名单每年出口季前由输出方向中方提供,经审核批准后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名单的作用是溯源:出口货物不符合公告规定时,可以定位到具体的果园与包装厂(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244 号)。
注册数量是动态的。2025 年 5 月 21 日,海关总署完成对越南 829 个榴莲种植区和 131 家包装厂注册编码的更新备案。越南 2025 年 1 至 4 月对华榴莲出口量只有 3.5 万吨、约 1.3 亿美元,较 2024 年同期的 5 亿美元下降 74%,注册编码更新之后出口才恢复(越南农业与环境部,越通社 2025 年)。
七、议定书条款落到口岸的做法
议定书里的要求要在口岸执行。水果类产品的做法通常是三道:出口前由输出方官方检验检疫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随货附证;进境时在指定监管场地查验,核对货证、抽样与剖果检疫;发现活体检疫性有害生物或者土壤、植物残体的,整批退运、销毁或者处理(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251 号)。
口岸端的效率靠场地与流程。云南孟定清水河口岸的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建有查验平台、检疫处理区、冷处理设施与检测实验室,年设计通关能力 42 万吨(昆明海关,中国日报 2025 年 12 月 18 日)。
2025 年 1 至 10 月,海关完成监督抽检进口农食产品 97793 个样品、69 万项次,风险监测 5163 个样品、17854 项次,退运或者销毁不合格农食产品 7138 批次(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骆军,2025 年 11 月 25 日新闻发布会)。
八、准入节奏与进口结构的变化
准入的节奏不完全由我方决定。韩国柿子 2008 年就提出出口请求,到 2025 年 12 月才拿到准入,间隔 17 年;公告发布时包装厂仍在接受中方审查,首次出口顺延(海关总署 2025 年 12 月准入名录更新说明)。
准入落地之后,进口结构会变。2025 年中国鲜榴莲进口量 186.8 万吨、进口额 74.9 亿美元,同比增长 19.7%,稳居进口水果首位;2015 年进口量只有 29.9 万吨(海关总署,新华社 2026 年 6 月)。
形态的准入也影响品类结构。马来西亚 2011 年开始向中国出口冷冻榴莲产品,2019 年起出口冷冻整颗带壳榴莲,2024 年两国签署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鲜果通道才打开;马来西亚出口的榴莲超过 70% 运往中国(马来西亚国际榴莲产业发展联合会秘书长张健豪,新华社 2025 年 10 月 28 日)。
九、检疫准入议定书的判断
检疫准入议定书的取得是一条按 6 个环节走的程序,链条上的每一环都要有对方的配合。申请与问卷是启动条件,风险分析与实地评估是技术依据,磋商与签署是结果,公告与名录更新是生效标志,回顾性审查是后续复核。
议定书的条款决定产品能不能稳定进入。有害生物名单、果园与包装厂注册、冷处理与熏蒸要求,三项做不到,货物在口岸就会被退运或者销毁。越南榴莲在 2025 年前 4 个月对华出口下降 74%,注册编码更新之后才恢复,名单管理的作用不止于形式。
准入的周期差异很大。韩国柿子从申请到准入间隔 17 年,老挝榴莲从提出到获准的时间短得多。差异来自疫情风险、双边关系与对方监管体系的成熟程度,也来自资料是否按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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