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事服务中心的用地与设施
关键词 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设施农业用地辅助设施用地用地备案烘干仓储集中育秧
一、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政策依据
2025 年 10 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 6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5〕4 号),要求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简单按照行政区划层层建(中国政府网,2025 年 10 月)。
意见把建设重点概括为建两端、联中间。产前建集中育秧(苗)、农资集采、农机具厂库棚,产后建烘干仓储、冷藏保鲜、农产品初加工等设施;产中环节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托管员等集中服务需求。
二、设施农业用地的范围
农事服务中心的设施用地走的是设施农业用地口径。按《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设施农业用地分生产设施用地与辅助(配套)设施用地,作物种植的辅助设施包括与作物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农产品保鲜储藏、粮食和农资农机具存放,以及育种育苗场所等(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范围以外的一律按建设用地管理,畜禽屠宰与肉类加工、农机经销维修企业的存放维修场所等被排除在外。
三、辅助设施用地的规模上限
辅助设施用地的规模有上限。农作物设施种植与工厂化栽培的辅助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 5% 以内,最多不超过 15 亩;从事规模化粮食作物种植的辅助用地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 1% 以内,种植面积 500 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 3 亩,超过 500 亩的最多不超过 15 亩(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这个上限把烘干与仓储设施的规模与托管面积绑在一起,托管面积小,可用的配套用地就少。
四、用地备案的流程
设施农业用地实行备案制。经营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用地位置、用途、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土地复垦要求协商一致,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要先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协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用地协议与建设方案报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在完成备案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资料汇交县级自然资源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年 5 月)。
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单独认定。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动工前由乡镇政府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 15 个工作日内认定必要性与补划可行性,未经同意不得备案、不得动工。
五、一般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的差别
设施农业用地按原地类管理。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用农用地的也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作物种植生产或辅助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作层但位置难以避让的,经论证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永久基本农田到位后,允许使用少量、零星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控制在设施农业用地总面积的 5% 以内、最多不超过 15 亩(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0 年 8 月)。
六、中心该建哪些设施
中心的设施按服务环节布置。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 2120.2 万元,新建育秧中心 2000 平方米、年供水稻秧苗 1.2 万亩以上,烘干中心 1600 平方米、年烘干稻麦 1.2 万吨,农资配送中心 1200 平方米,服务辐射周边 10 公里(中国供销合作网)。
产前育秧与产后烘干是两个投资大头,两类设施都由单个服务主体难以独立建成。
七、建设规模的实际标准
各地对建设规模设有具体门槛。按安徽省《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39 号),以粮食作物生产服务为主的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机库棚面积不低于 1000 平方米,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 10 台套,年作业量 8000 亩以上(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2025 年 4 月)。
实际建设规模有高有低。芜湖市繁昌区新东村农业发展合作社的省级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占地 14.28 亩、总建筑面积 3638 平方米,总投入 705.11 万元,其中基建投入 379.43 万元,2025 年服务面积 30637.13 亩(芜湖市繁昌区农业农村局,2026 年 2 月)。
八、建成之后的运营问题
设施建成不等于服务到位。安徽省全椒县大墅镇一座建筑面积 2700 平方米的农事综合服务中心 2023 年 10 月竣工,具备粮食烘干、仓储、工厂化育秧功能,但 2023 年 11 月至 2025 年 2 月连续 5 次挂网招租流标;2025 年 8 月由全椒县翠海农业种植有限公司中标,追加投资 120 万元购置配套设备,当年为汪店村集体稳定增收 20 万元(全椒县人民政府)。
闲置资产盘活是另一种做法。四川省仪陇县双胜镇将原闲置的双胜中学划转给县属国企德懋农发公司,投入 3856 万元改造为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2025 年实现营收 1835 万元(四川省农村经济综合信息中心)。
九、用地与设施环节的判断
农事服务中心的用地与设施卡在两个门槛上。用地一侧,设施农业用地把烘干、分拣、保鲜、农机具存放纳入备案范围,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但辅助用地规模被压在种植面积的 1% 以内,设施的烘干与仓储能力随托管面积走。设施一侧,机具库棚、烘干中心、育秧中心的面积与装备有省定标准,投资强度不小,平湖的一个镇级中心投资 2120.2 万元,繁昌区的一个中心投入 705.11 万元。设施建成之后的运营是分水岭,全椒县的一个中心在竣工后闲置约 16 个月,经过市场化招标才恢复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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