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数据采集与全链追溯
关键词 冷链数据采集食品冷链物流追溯追溯标签批次管理浙食链识读设备
一、冷链数据采集的环节与对象
冷链数据采集按物流环节划分,运输、仓储、装卸三段各自记录不同的字段。运输环节记录物品装运后的环境温湿度、车辆定位与异常处理方式;仓储环节记录入库前后的环境温湿度、库区库位与库存状态;装卸环节测量装卸前后的食品温度与作业时间。
GB/T 28843-2024《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要求,提供方在物流作业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各作业环节的追溯信息,并采用交接双方共同认可的方式做好交接记录的确认。过程中的每一次转载视为不同的作业环节,都要记录完整信息。
二、采集手段与设备
采集手段按识别对象分工。温湿度传感器连续记录环境参数,用于运输与仓储;RFID 标签批量识别托盘与周转箱,减少人工扫描;二维码把最小销售单位与批次关联起来,面向消费者查询;卫星定位记录车辆位置与轨迹,与温度数据在时间上对应。
手段之间的选择取决于数据用途。监管需要的批次与温控阈值,传感器加批次码就能满足;企业管理需要的库存周转与货位,要靠仓内的识别设备。同一批货在不同环节用到的手段不一样,数据要在平台侧合并到同一批次号下。
三、追溯信息的编码与标签
追溯的起点是编码。同一批货在供应链上要有一个贯通的标识,才能把各环节的记录串起来。GB/T 28843-2024 规定,追溯标签应包含二维码、批次号与温控阈值三项核心信息;冷链物流服务商在交接时须核对标签的完整性,发现遗失应立即暂停流转并补录信息。
编码规则不统一,追溯链条就在编码的接缝处断开。GB/T 44368-2024《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追溯系统数据交换应用规范》规定了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数据交换的结构模型、数据交换格式与接口,为不同系统之间的赋码与数据交换提供了统一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
四、全链追溯的标准依据
全链追溯有一套标准托底。GB/T 28843-2024 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发布、9 月 1 日实施,替代 2012 年版,新增湿度控制追溯要求,细化运输、仓储、装卸环节的信息采集流程,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起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标以外还有面向具体环节的规范。GB 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从温控角度提出交接查验与记录保存要求;GB/T 44368-2024 从数据交换角度规定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的接口。几份文件分工不同,覆盖从温度到编码的不同层面。
五、追溯记录的内容与保存期限
记录保存期限是追溯的硬要求。GB/T 28843-2024 规定,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 6 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至少保存 2 年。纸质记录应及时归档,电子记录应及时备份,新建的信息管理系统要有数据备份机制。
保存期限决定问题食品能不能被追回。保质期长的冷冻食品,要追溯到事件发生时对应的批次,需要更长的记录周期;进口食品饮品的追溯信息保存期限不低于 2 年。记录载体可以是电子文件,也可以是纸质文件,温度信息可以用数字也可以用图表。
六、地方追溯平台的运行方式
省级平台把采集与追溯的组织形态跑了出来。浙江省「浙食链」重点产品上链率保持在 95% 以上,全省 4592.99 万批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累计出库流转 1.15 亿批次,消费者累计扫码 2871.16 万次;平台注册用户突破 108 万,占生产经营主体总数的 72%,日均新增 283 万条、归集数据 42 亿条(中国软件评测中心《2024 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评估优秀案例集》)。
平台的运行方式是把上游录入、下游确认、监管查询连起来。浙江省还以地方性法规固化追溯要求,2023 年 9 月 28 日审议通过《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为全国首个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的地方性法规。
七、企业侧的数据采集实践
企业把采集落到具体设备上。光明乳业的物流端以 GPS 定位与温控传感器建立温度监控,同时使用 RFID 自动识别技术、电子标签拣货系统与 WMS、TMS 系统;光明领鲜物流在全国拥有仓库 58 座、冷藏配送车 1500 余辆,覆盖 5 万个鲜奶牛奶配送网点(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官网发布)。
硬件供应商的数据反映采集设备这一段的规模。新大陆 2025 年营业收入 87.58 亿元,电子支付产品及信息识读产品收入 42.76 亿元、同比增长 18.97%,毛利率 35.22%,研发投入 6.51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7.43%(新大陆 2025 年年度报告)。识读设备是采集链路的入口。
八、追溯数据与政府监管的对接
追溯数据要能被监管调用,才能进入实际使用。国家层面,依托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逐步将内贸冷链食品流通纳入追溯管理范围,推动国家、省级平台以及各类市场化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
地方实践里,追溯数据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山东省「山东食链」追溯平台与省畜牧部门的检验检疫出证系统对接,实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数据共享,截至 2026 年 7 月,已将 305 家生猪屠宰企业、432 家鸡鸭屠宰企业和 2.15 万家一级批发商纳入信息化追溯,共享 512.44 万吨肉类产品追溯数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创新案例(第三批)》,2026-09-28)。
九、采集与追溯的成本与阻力
成本与阻力落在中小主体上。追溯要求企业配备识读设备、录入数据、保存记录,门店规模小的经营者投入产出不对等。地方平台的推进办法是给出标准接口与培训,福建省为 1055 家自建追溯系统的企业开放标准化接口,将 3.73 万家种植养殖主体、5434 家农批市场和批发商、8796 家学校食堂等纳入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
另一处阻力来自数据本身。环节之间交接时人工登记容易遗漏,数据字段不统一会造成系统对接困难。要把追溯做完整,采集要自动化,字段要按标准统一,两部分缺一不可。
十、冷链数据采集与全链追溯的判断
冷链数据采集与全链追溯是同一件事的两端。采集决定每个环节留下什么数据,追溯决定这些数据能不能按批次串起来。标准已经明确采集字段、标签要素与保存期限,剩下的问题在环节交接与数据口径。
落地程度可以用两组指标看。一组是采集侧的设备与接口,识读设备的装机量与平台的接口开放数量;另一组是追溯侧的批次量与扫码量,浙食链累计出库流转 1.15 亿批次、消费者扫码 2871.16 万次。两组指标都上去了,追溯链条才算完整。


写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