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对农户的实际影响
关键词 农民增收城乡收入差距工农产品比价卖粮难最低收购价农民合作社
一、改革对农户影响分阶段
流通体制改革对农户的影响,要分阶段看,也要分两面看。
得利的一面是明显的:农户获得了进入流通领域的资格,农产品收购价格多次上调,2004 年以后又拿到直接补贴。
受压的一面同样存在:1985 年以后农民收入增速下滑,卖粮难和收购打白条在 1990 年代前期集中出现,城乡收入差距重新拉大。把两面对照起来看,才能看清改革对农户的净影响。
二、第一阶段:从土地上解放出来
第一阶段是 1978 年到 1984 年,农户是改革的主要受益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开以后,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加上国家多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民收入增长很快。
有研究测算,1979 年到 1984 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 16.17%,城乡收入比从 1978 年的 2.57:1 缩小到 1984 年的 1.86:1(中国网《改革开放 40 年的城乡关系》,2018 年 7 月 3 日)。
这几年农户的收益,来自制度和价格两个方向。土地给了农户生产自主权,提价给了农户出售的回报。
三、第二阶段:收入增速下滑
第二阶段从 1985 年开始,改革重心转向城市,农户收入增速明显放缓。
有研究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从农村改革第一个阶段的年均 15.1% 降到 1985 年到 1988 年的 5%,1990 年到 1993 年降到 3.8%,1989 年扣除物价因素后比上年下降 1.8%,是改革后的第一次负增长(《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再认识》,深圳改革开放文献资料库)。
湖南省统计局的测算口径相近:1985 年到 1990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只增长 0.6%,明显慢于同期 7.5% 的经济增速(湖南省统计局《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的实证分析及建议》,2015 年 7 月 17 日)。
增速下滑的原因,一部分在农业本身,一部分在流通环节。农产品价格没有给农户留下多少好处,是其中的关键。
四、提价收益被什么抵消
提价的收益,被工业品价格的上涨抵消了大部分。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工农业商品综合比价指数以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为 100,1986 年为 97.0,1990 年上升到 107.4(国家统计局《全国各种物价总指数》)。指数上升,意味着同样数量的农产品能换到的工业品变少了。
「七五」期间的情况可以说明这种抵消。主要农产品价格指数 5 年内年均上浮 9.97%,而社会零售物价指数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分别达到 10% 和 9.9%,1990 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总指数还比上年降低了 2.6 个百分点(《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再认识》,深圳改革开放文献资料库)。
农户从提价中得到的好处,被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价格的上涨消耗掉了。
五、卖粮难与打白条
流通环节的问题,最直接地体现在卖粮和结算上。1988 年 10 月 20 日,《农民日报》发表胡士华的文章《万张欠条带来五难》,反映孝感市花西乡粮站收购中稻时无钱付给卖粮农民,打出白纸欠条 1 万多张(农民日报,2024 年 10 月 12 日)。
结算问题在 1990 年代前期仍很突出。1993 年,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要求各承担收购任务的行把信贷规模和资金调度保证用于兑付农民手中的白条,做到 1 月 15 日以前兑付;吉林省为此下拨 50.7 亿元现金(《人民日报》,1993 年 1 月 6 日)。
个案可以说明问题的紧迫。1993 年 4 月 1 日到 6 月 15 日,甘肃临泽县农民用陈粮交售合同定购小麦 422 万公斤,被打了 69.12 万元的白条,原因是全县夏粮收购所需的 1300 万元资金没有着落;问题查清后,县里当晚筹集 290 万元(《人民日报》,1993 年 7 月 19 日)。
收购资金的问题一直到 2004 年才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年全国实现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农民卖粮难和收购打白条的问题得到解决(农民日报,2024 年 10 月 12 日)。
六、第三阶段:收入回升与城乡差距
1991 年到 1996 年是收入回升的阶段,城乡差距却在扩大。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 1985 年的 397.6 元升到 1990 年的 686.3 元,1996 年达到 1926.1 元,1996 年的名义收入是 1991 年的 2.27 倍(国家统计局《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及指数》)。
但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更快。1998 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162.0 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425.1 元,城乡收入之比扩大到 2.51:1(国家统计局《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及指数》)。
回升来自非农收入的增加。乡镇企业和外出务工成为农户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农业收入在家庭经营收入中的比重下降。
七、政策转向:直补与最低收购价
2004 年以后,政策方向转向直接保护农户收益。
2004 年起,国家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当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斤 0.70 元,中晚籼稻 0.72 元,粳稻 0.75 元(财政部,2008 年 5 月)。
直接补贴同步推开。2004 年到 2006 年,全国共向种粮农民兑付补贴资金 510 亿元,其中粮食直补 390 亿元、农资综合直补 120 亿元,使 7 亿多农民直接受益(财政部《关于「研究种粮补贴新办法」建议的答复(摘要)》,2007)。
2006 年,全国取消农业税,延续 2600 年的农业税退出(农业农村部,2024 年 3 月)。补贴和最低收购价合起来,改变了农户与流通环节之间的分配关系。
八、组织化带动:合作社与订单农业
近年对农户影响最大的变化,是农户被组织起来进入流通。
农业农村部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底,全国纳入统计调查的农民合作社 203.5 万家,年经营收入 6022.5 亿元,社均 29.6 万元,成员人均获得盈余返还 1213.9 元;2024 年农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的经营服务总值 8496.4 亿元,成员人均享受统购统销服务 1.5 万元(农业农村部,2025 年 9 月 22 日)。
地方的情况可以说明带动的范围。2024 年,云南省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 68707 个,带动小农户 395 万户,平均每个合作社带动农户 57 户,带动全省近一半的农户;全省合作社可分配盈余 25.7 亿元,其中按交易量返还成员 15.4 亿元,接近可分配盈余总额的 60%(中国农网,2025 年 10 月 29 日)。
组织化改变了农户在流通里的位置。单个农户面对采购商时议价能力有限,通过合作社统一销售,农户能拿到一部分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收益。
九、农户在流通链条里的位置
把几个阶段连起来看,农户从改革中得到的净收益,取决于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价格信号能不能传到农户。1985 年以后提价收益被工业品价格抵消,反映的就是价格信号在传到农户之前已经被削弱;2004 年实行最低收购价和直接补贴,相当于给农户的收益设了一个下限。
第二个条件是农户能不能组织起来。分散的小农户在流通链条里缺少议价能力,合作社和订单农业把农户组织起来,才能在采购、销售和结算上争取到更有利的条件。
两个条件都具备时,农户从流通改革中得到的收益最实在。
十、影响的机制与启示
回顾这段过程,改革对农户的影响有 3 条规律。第一,制度改革给出机会,价格和比价决定机会能不能变成收益;第二,流通环节的成本分配决定农户的净收益,卖粮难和打白条说明结算环节也能侵蚀农户利益;第三,组织化程度决定农户在链条里的位置,分散的小农户议价能力弱,组织起来才能分享流通环节的收益。
这也是政策这些年持续投入合作社和订单农业的原因。
对当下的启示在于,衡量一项流通改革对农户好不好,要看两件事:农户出售农产品的价格有没有提高,农户在流通链条里有没有话语权。价格和话语权缺一个,农户的净收益都难有实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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